?华成应力吸收层采购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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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成应力吸收层采购比选公告
华成应力吸收层采购由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资金来源业主自筹。现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华成应力吸收层采购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华成应力吸收层采购
3、地点: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指定项目地点。
二、采购用途:用于辅助华成施工生产
三、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计采购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含税率13% | 到货地点 | 技术参数 |
1 | 应力吸收层 | 1.2CM橡胶应力吸收层 | ㎡ | 13.8 | 指定施工现场 | 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含摊铺)质量必须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2004、《稳定型橡胶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程》(DBJ/T13-147-2012 )、《稳定型橡胶改性沥青应力吸收层施工技术规程》(DBJ/T13-160-2012 )等规范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路面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
备注:1..报价为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运杂费、卸车费、人工费、施工、养护、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费、设备费、机使费、规费、安全质量管理及培训费用、劳保基金等一切费用。实际工程量根据现场实际验收情况据实结算。 2.合同期限为一年,为定量合同。合同期届满时,若还有工程尚未履行供货义务的,则延顺到供货结束。 3.履约过程中应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如需赶工应无条件增加设备,严密配合甲方工期,按计划完成供货义务。如更改交货日期,也需无条件接受。货物经初步验收合格后,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因产品导致的工程问题,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
四、服务标准
必须向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配备足够的人员,并且服从调配管理。以此来满足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施工生产需求。
五、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为比选申请人公司员工,并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据;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参选单位为分公司,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授权函格式自拟,授权函中需明确具体授权事项),一家公司只能授权委托一家分公司参与比选)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4)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其承诺报价和相关服务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缴款凭据或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
(6)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所供货物质量承诺函。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公司章程。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六、最高限价
本次服务比选设置1.2CM橡胶应力吸收层最高限价为13.8元/㎡ 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报价包含本项目的材料费、装车费、运杂费、卸车费、人工费、施工、养护、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费、设备费、机使费、规费、安全质量管理及培训费用、劳保基金等一切费用。实际工程量根据现场实际验收情况据实结算。
七、比选办法:低价中选。
八、合同方式:固定单价。
九、合同期限:一年。
十、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A梯1401-1405室,联系人:小杨178*****087或邮箱发送。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6日08 :30至2023年月18日17 :3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比选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3、比选文件售价:300元。
十一、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0日14:30至15 :0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0日15:00。
3、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A梯1401-1405室。
十二、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贰仟 元整(¥ 2000 .00)。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2023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17:3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将比选保证金从比选申请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文件指定的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比选保证金。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比选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比选保证金无效,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若比选申请人经核查确实存在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将被没收比选保证金,并列入失信企业,不再邀请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三、本次采购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 3 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132*****050
代理机构: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A梯1401-1405室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法:178*****087
比选人: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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