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望科创园新增250KVA供电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兴望科创园新增250KVA供电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兴望科创园新增250KVA供电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
MASCM-MASBW-JZXTP-2312
采购单位:
马鞍山市兴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兴望科创园新增250KVA供电工程(第二次),主要内容包括安装250KVA杆变2台、高压成套配电柜2台、互感器2组、室内电气及室外电气设备工程及其附属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地点:博望区博望镇
3、项目施工招标价: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
2、投标人需要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招标当日“信用中国”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标资料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8日止(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2、招标资料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到当涂县姑溪山水农贸市场四楼(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详见代理服务合同,成交公示结束后三日内,成交人确认代理服务费,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成交人不按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放弃成交。
保证金交纳方式:
1、投标人将2000元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持有银行回单报名。
户名: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涂支行
账号:555*****5510902
纳税人识别号:
********MA2WDCBN1T
2、招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日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9日14:00分;
2、开标地点:
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投标人(投标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到达现场签到,并核实身份;
4、投标人逾期未签到、未到达指定开标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该工程投标。
中标价及中标人的确定:
1、中标价确定:合理最低价;
2、中标人确定:
2.1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首轮报价函,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2根据投标单位签到顺序,现场给每个符合要求投标单位发放最终报价函,以最终报价函中的报价为准。
2.3最终报价函的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4成交原则:最终报价函中以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最终成交候选人。
工期、质量及付款方式:
1、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批准的开工令为准。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2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天内须进场施工;因承包人原因,超过约定工期的,每超过1天则按照合同价款的0.1%支付违约金,直至扣完为止。
2、质量:合格;
3、工程付款方式: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自项目竣工,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结算至合同价款的30%,6个月结算至合同价款的60%,12个月结算至合同价款的100%。
招标人联系方式:
1、招标人:马鞍山市兴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联 系 人:钱宇恒
3、联系电话:132*****986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人:孟婷
3、联系电话:
0555-*******、182*****869
本项目其它事项:
1、请各位投标人要认真核对招标资料等,如有疑问、图纸存在偏差、澄清、答疑等,投标人应在2023年10月1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便集中回复(答疑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投标人对招标资料的任何疑问,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将不接受投标人针对招标资料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投诉。
2、报名递交材料要求: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③企业营业执照、④资质证书、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⑥“信用中国”网址里的信用记录截图、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印章,由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校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3、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4、本项目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自行考虑税金。
5、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中标价的10%。
标签: 供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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