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某部年冬季采暖燃煤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甘肃某部年冬季采暖燃煤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甘肃某部2023-2024年冬季采暖燃煤

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甘肃某部2023-2024年冬季采暖燃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W29-W1008

三、公示时限: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3日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需提供“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及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说明。

(六)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七)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标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等证明材料为准)。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为煤炭生产型企业须提供:

①采矿许可证(30万吨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②近三个月内由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供应商为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所在集团的销售公司须提供:

①所属(须第三方证明材料)生产型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②近三个月内由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质量检验报告;

③近3年内至少有3个(含)超过五千吨的煤炭销售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

④所在生产企业或集团参加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3)投标供应商为煤炭经销商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质量检验报告,近3年内有3项煤炭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

五、需求明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质量技术标准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预算

金额

(万元)

1

沫煤

低位发热值≧5500大卡/千克,干燥基灰分≦20%,干燥无灰基挥发分25-30%,干燥基硫≦1%,焦渣特征≦5,全水分≦9%,粒度≦25mm。

1100

110

六、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划分2次配送,签订合同后7日内首次配送550吨,其他配送由甲方通知后7日内送达。

2.交货地点:甘肃某部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负责将所需用煤运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载,运输中所发生的运输、装卸、测试、检验等使用前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

(二)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无。

(三)售后服务

1.中标供应商在甲方指定地点过磅称重,取暖煤送达后由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取样化验和试烧,以上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 6 个月。质保期内因产品堆垛不善而导致的货物自燃,供货商需承担所有损失。同时,质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拒收权利,中标供应商需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退换货物,产生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

无。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分阶段付款,第一阶段,中标供应商按照甲方通知配送燃煤550吨,提交检验报告、发票、配送单据等结算材料,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价45%的货款;第二阶段,中标供应商按照甲方通知配送燃煤550吨,提交检验报告、发票、配送单据等结算材料,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价50%的货款;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

七、技术要求

(一)技术指标

经过了解掌握确定的技术指标为:

沫煤:低位发热值≧5500大卡/千克,干燥基灰分≦20%,干燥无灰基挥发分25-30%,干燥基硫≦1%,焦渣特征≦5,全水分≦9%,粒度≦20mm。

(二)质量检验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技术证明资料,其要求为:技术指标参数须提供截止开标时间近6个月内国家认证的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检测(检验)报告。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站提出申请。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潜在投标方。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清单和资格条件审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方参与本项目,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助理

电 话:0931-*******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


,甘肃

标签: 冬季采暖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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