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大楼-地板竞价采购公告

南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大楼-地板竞价采购公告

南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大楼-地板竞价采购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南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大楼-地板竞价采购供应商。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大楼-地板竞价采购供应商。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地板制造或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相关内容;

二、采购需求、控制价和供货期

2.1采购需求和控制价: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暂定)

控制单价(元)

控制价(元)

1

橡胶地板

2MM厚,防静电材质

m2

1882.52

105

******.6

2

橡胶地板

2MM厚,同质透心

m2

74.19

82

6083.58

合计

******.18

注:

2.1.1、以上材料控制单价均含税(13%的税点)、含运(采购人指定地点)、含上车及卸车费、含上楼费、含二次加工费等全部费用。中标单位需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

2.1.2、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2.1.3、本工程的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工程量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下浮比例)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中标供应商供货时的采购材料质量、性能、外观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且已供应的该部分不予结算材料款,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2.2 工期:暂定3个月。

2.3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进行交货,采购人提出发货通知后,供应商须在2天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付款方式:按照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且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单以及对应材料的验收单后,经采购方审核无误后,支付该批次材料款的70%,最后一批次供货完成后付至送货材料款的85%,验收合格后(需附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资料)付至送货材料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

3.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采购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4000元(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项目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保证金账户:

①户 名: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208*****000*******

行号:313*****0016

②户 名: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288*****030********

行号:313*****9502

3.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18日下午17时前。

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开标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招标人确认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账,未备注项目名称,均自动取消其参与该工程投标的资格,不参与后续开标流程。

四、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报价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4、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6、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7、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各潜在的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

5.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 10月19日上午10时30分。

5.3、开标地点(报价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报价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六、其他

6.1、本项目采用单价同比例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以下浮比例最多中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报价(下浮比例)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多报价(下浮比例),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6.2、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报价均按无效的报价作废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6.3、中标单位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之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合同且签订书面合同且签订书面合同时需按抚财购〔2022〕31 号:《抚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执行,缴纳中标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若中标单位未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和缴纳履约保金的,视为自动弃权,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3年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4、签订书面合同时以中标单位的同比例下浮率为准,确定合同单价或总价(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6.5、潜在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6.6、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报价单需按采购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6.7、中标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材料损坏、丢失等,均由中标方全部承担,采购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6.8、中标单位在本项目材料供货过程中的相关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人不涉及材料供货全过程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

6.9、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3年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6.10、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6.11、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采购人合同中约定。

6.12、潜在的投标单位对招标清单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谢红伟:184*****888 )。

6.1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6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6.14、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西华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 地址:南城县才子家园36号2栋附21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谢红伟

电 话:133*****668 电 话:184*****888

2023年 10月16日

附件

报 价 单

南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大楼-地板竞价采购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暂定)

控制单价(元)

投标单价同比例下浮(%)

1

橡胶地板

2MM厚,防静电材质

m2

1882.52

105

2

橡胶地板

2MM厚,同质透心

m2

74.19

82

注:一切响应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私章)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大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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