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师范大学主校区小型燃气炉维保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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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主校区小型燃气炉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8日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NU-*******

项目名称:主校区小型燃气炉维保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1

主校区小型燃气炉维保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

20

20

交货期限:2023年12月6日-2024年12月5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属性为:服务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1月07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

文件获取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微信获取中供应商上传的报名费转账凭证为支付宝转账截图(缴费方式详见“附件:报名缴费”;缴费时票据备注需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未提供则属凭证无效)。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式:0571-********

售价(元):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缴费方式详见“附件:报名缴费”(缴费时票据备注需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17时00分

开票方式:报名缴费时自行填写。

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非报名应标商的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0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会议室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会议室1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将予以拒收。

2、供应商递交应标文件须通过邮寄(仅限顺丰标快)的方式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上述方式递交的应标文件。所有供应商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逾期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人)收,电话:0571-********,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5@qszb.net,以便查收)。

(2)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投标人应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名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评审现场如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等,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5@qszb.net)向投标人发送澄清、说明等通知,并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以邮件形式作出澄清、说明等。

(4)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受理部门:杭州师范大学采购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行政 楼402室)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鑫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胡沁梦

质疑联系方式:0571-********,jdkh@qszb.net

3.监督管理部门

投诉受理部门:杭州师范大学采管办(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行政楼 103室)

投诉联系人:周老师

投诉联系方式: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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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主校区小型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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