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循环冷却水处理中心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循环冷却水处理中心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110-******-04-01-******】FGQB-02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10-******-04-01-******】FGQB-02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项目规模:本项目在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元水片区内,主要对酿酒蒸馏冷却水进行降温冷却处理,达到循环利用的目的。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站总用水量297m3/h,2#站总用水量162m3/h。工程内容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冷却水梯级降温系统(含热储能装置、冷储能装置、溴化锂机组、冷却塔、循环水泵)、电气自控仪表等工程;包括冷、热水储水池及配套设备设施等。1#站共220个冰桶,每天生产时间约为16小时,2#站共116个冰桶,每天生产时间约为16个小时,进水温度20℃以下,出水温度60℃-90℃(设备选型以清单和图纸为准)。具体内容参考设计图纸。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技术要求等所涉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8 年 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利用高温热水作为驱动能源制冷的溴化锂机组项目业绩(注:合同协议书中应体现高温热水作为驱动能源)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利用高温热水作为驱动能源制冷的溴化锂机组项目业绩至少一个(注:合同协议书中应体现高温热水作为驱动能源)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6 20:00 至 2023-10-23 2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06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却水 循环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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