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兴海段团结村标段施工

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兴海段团结村标段施工

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兴海段团结村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NSZB-2016-2

********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兴海段团结村标段已由青海省水利厅以青水建[2015]451号批准建设并下达资金,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法人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招标人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海县境内

2.2建设内容:

新建护岸长度1.1km,包括主体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2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9月20日。

2.4 招标范围:

********7">新建护岸长度1.1km,包括主体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0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综合楼三楼(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海南州公安局斜对面)持单位介绍信并提供本人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或在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手册原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投标人请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考核手册、海南州水利局登记备案核准证、近5年已完成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等复印件(装订成册)。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7日下午3时00分,地点在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综合楼三楼开标室(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海南州公安局斜对面),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参照招标文件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海南州水利局微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

地 址:兴海县子科滩镇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海南州公安局斜对面

邮政编码:813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南州分行

帐 号:***************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工程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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