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横沙大道外延工程
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横沙大道外延工程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201CM0008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8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蔡超英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 |
招标标段名称: | 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横沙大道外延工程) | ||
建设地点: | 崇明区横沙乡 |
工程概况描述: | 工程位于长江口横沙浅滩区域,横沙东滩以东、北槽深水航道以北、北港以南,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全长26.02千米;新建北缘护底工程,全长16.80千米;配套建设导助航工程等。其中本标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全长26.02千米;配套建设导助航工程(含两座灯塔、北导堤原有五座灯桩移位),安全平台、砂库等 |
工程总投资: | ******.08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41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7635万元) |
施工工期: | 1095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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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180 天。 | ||||||||||
业绩要求: | 1、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八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揽过1个满足以下要求的施工项目: ①项目类型:中国境内沿海的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堤坝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的防波堤(或导堤或海堤或围堤)工程;(要求项目处于涉海河口开放区域,河口有闸的要求项目处于闸外。) ②项目规模: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15亿元。 ③在建项目、完工项目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本标段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作为资格条件 | ||||||||||
其他要求: | 1.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2.其他: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1)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上“企业名称”须为申请人,且在有效期内),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任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为申请人,且在有效期内),且本标段须配备不少于8名(含)安全员。 (3)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低于现行最低资质对建造师数量要求:如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要求的,其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如满足港口和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要求的,其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招投标交易场所: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 12时00分到2023年10月22日 12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翔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顾晓刚 方吉应 | 联系电话: | 021-******** 021-********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其他: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并提供基本帐户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出具银行为基本帐户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需进一步提供从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视作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可向本工程2个标段(2201CM0008C01、C02)中的任意标段提交投标文件,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确定其为最高限价较高标段的中标人,另一标段依序递补后续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远程开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获取招标文件 联合体单位获取招标文件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操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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