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锡、响四线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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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17 00:00:00 原文链接

公锡、响四线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WRHSG-1标段

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SG2023-29

1.招标条件

公锡、响四线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唐包线集呼段、包兰线包惠段、呼鄂线、新上线、公锡线、响四线、黄公线等15座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3〕222号)批准建设,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公锡、响四线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位于公锡线奔巴台站奔巴台牵引变电所、河口站河口牵引变电所、响四线元宝湾站元宝湾牵引变电所。

建设规模:

1.对公锡线奔巴台、河口牵引变电所、响四线元宝湾牵引变电所进行无人化改造。

2.奔巴台、河口及元宝湾牵引变电所内配置辅助监控子系统3套,包括视频巡检及监控、红外测温、环境监控、安全防范及门禁、火灾报警等,纳入既有局级和新建段级普速辅助监控系统主站;在公锡线奔巴台新增辅助监控系统复示终端,在调度台新增辅助监控系统工作站,在包头供电段、包头变电检修车间增设SCADA终端。

3.奔巴台、河口及元宝湾牵引变电所改造110KV隔离开关18台,27.5KV隔离开关23台,27.5KV真空断路器10台;更换综合自动化系统3套,更换交直流系统3套,增加辅助监控系统3套,更换配电综自系统2套,更换油色谱监测装置6套等。

4.牵引变电所至主站传输通道经不同车站的传输设备与数据网承载,增加车站数据网传输设备FE光口板2块,传输设备SDH 622M光口板1块,传输设备FE电口板3块,一体化SDH 622M传输装置1套,SDH2.5G传输2套,SDH2.5G光口板2套等并完成安装与调试。

5.奔巴台、河口及元宝湾牵引变电所围墙砌筑修复、增加刺丝滚笼、窗户加装防护网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公锡、响四线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全部施工。

标段划分:本次共计1个标段,标段号为WRHSG-1。

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

2.3其他说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其中: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方案报批的能力,并能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的类似规模工程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以合同为准。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供电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8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供电、通信或铁路信号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信用、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近三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的。

3.4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5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 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2日,本次招标不售卖纸质招标文件。

4.4施工图纸的获取: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地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102房间)领取纸质施工图,不收取押金。开标结束后5日内将施工图退还招标人,不提供电子版图纸。

4.5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2023年11月7日17时00分前,递交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地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102房间)。未按要求递交的,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8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

注: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调整系数K为0.98、0.985、0.99、0.995和1.0,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随机抽取一个调整系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联系人:梁坤 闫永刚

电话:130*****504 186*****368

电子邮箱:btgdd_dljsk@163.com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2023年10月12日

标签: 改造工程 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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