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肥站关于遴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的公告

市土肥站关于遴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鄂农发【2022】2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我市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0%以上、91%、92%和93%。需要依托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开展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自监测工作,摸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有效模式和技术体系,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应有的技术支撑。现拟在全市公开遴选一家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项目经费10万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襄阳市土壤肥料站

二、项目名称

襄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

三、项目内容

开展耕地土壤、农产品重金属自监测,采集、检测受污染耕地土壤和农产品样品100个,并对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情况进行自评估。

四、遴选范围

能开展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采样检测工作且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

五、遴选程序

1.有意参加遴选的单位认真编写项目实施方案,持相关证件于10月18日前向襄阳市土壤肥料站提出书面申请。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交书面申请资料,说明情况经襄阳市土壤肥料站同意后,可将项目实施方案申请函及相关印证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至**********@qq.com邮箱。

2.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一家最优签约单位。

3.确定签约单位后,在襄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告确认。

4.第三方实施单位与襄阳市土壤肥料站签订项目实施协议。

六、申请单位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

2.具有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采样检测相关资质。

3.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场地(提供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培训证书、办公场地及仪器设备的证明或照片)。

七、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8日前,逾期不受理。

八、相关责任

1.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项目单位指导及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单位组织审核验收。项目实施单位应做好相关资料收集与整理,按项目单位要求提交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

2.项目实施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无故未完成项目工作任务的,项目单位将追回项目资金。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除追回项目资金外,以后不再纳入本单位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同时对失信主体负责人申请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未尽事宜请与襄阳市土壤肥料站联系。

联系人:李立刚,电话:139*****019

襄阳市土壤肥料站

2023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检测 评估机构 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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