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剂室设备常用配件院内竞争性谈判公告
制剂室设备常用配件院内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院制剂室设备常用配件拟向定点供应商购买,拟请有资质、有供应能力的单位提供服务,请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与我处联系报名。
一、项目名称:制剂室设备常用配件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配件名称 | 规格 | 数量 | 预计使用量 | 备注 |
1 | 筛网 | 1.0mm | 1(片) | 4 | 制粒机 |
2 | 筛片 | 20目 | 1(片) | 3 | 磨粉机 |
60目 | 1(片) | 4 | |||
120目 | 1(片) | 5 | |||
3 | T型锤 | 和机器匹配 | 1(套) | 2 | 磨粉机 |
4 | 不锈钢过滤网 | 120目 | 1(只) | 12 | 提取罐 |
5 | 硅胶管 | 36# | 1(米) | 40 | 药剂自动灌装机 |
17# | 1(米) | 20 | 药剂自动灌装机 | ||
6 | 衬布 | 100cm*50cm | 1(片) | 5 | 离心机 |
三、项目说明:
1.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3. 有意报名的厂家或供应商可与我院联系进行现场查勘。
4. 本次采购的制剂室设备常用配件报价包含保养所需所有配件、辅助材料、人工费、运输及税费等。
5.配件供应服务期3年;
6.所提供配件须保证与设备完全匹配,配件来源合法并可溯源。
7.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维修配件质量且符合相关产品的标准要求
8.故障维修所更换配件均要求符合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9.在接到配件需求通知7日之内送达。
10所供配件须提供不少于3个月及以上质保期。
11.最终报价以配件单位价格合计计算。
12.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未响应或者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违约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
13.本项目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为4560元(以上配件单价合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视为废标。
四、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配件供应服务方案及报价;
2.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以下不少于一项:医疗器械的维修及技术服务,医疗设备维护、检测、技术服务,医疗设备、医用电子仪器、医疗器械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或原厂家售后服务资格经销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设备原厂家或授权代理商证明资料;
7.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密封;
10.以上材料需采用胶装、信封密封,标书需提供一正本,两副本,封口加盖公章;
11未满足以上要求均视为废标。
注:报价人提交以上文件若为复印件的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章(或手写“与原件一致”),并有原件备查。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五、招标有关说明:
1.招标形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2. 评标方式:在投标方案符合本招标内容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中标。
3、投标需求: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备查;
4、公告时限: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上午9:00;
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福州市台江区817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5号楼705,逾期送达或未递交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协商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上午9:00:00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817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5号楼705设备处1
七、本项目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817中路602号
联系人:林老师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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