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对延安龙宝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对延安龙宝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拟对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收购的延安龙宝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处置。截至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累计债权总额4,602,960.83元,其中本金余额2,212,242.14元,利息2,390,718.69元。
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和保证。清单如下:
利息截止日:2023年8月31日 | 单位:元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企业地址 | 债权情况 | 担保方式 | 担保情况简述 |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本息合计 | |||||
1 | 延安龙宝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11楼 | 2,212,242.14 | 2,390,718.69 | 4,602,960.83 | 抵押+质押+保证 | 由高福平以其名下位于延安市宝塔区宝塔办事处东风社区市食品公司家属院房屋(建筑面积50.73㎡)、张孝珍以其名下位于宝塔区南市办事处七里铺社区市商业储运贸易公司家属院房屋(建筑面积125.40㎡)、李海荣、杜飞飞以其名下位于延安市宝塔区南市办事处红庆路186号院房屋(建筑面积630.64㎡)提供抵押担保;由出质人王庆龙以其持有的延安龙宝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2580万元/万股)、延安龙宝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钻井应收账款和工程量提供质押担保;保证人为王庆龙、高延琴、志丹县龙诚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志丹县中川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塞盛豪工贸有限公司、延安麒顺工贸有限公司。 |
处置方式:债务重组、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薛先生、曹先生
联系电话:029-********、029-********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博文路51A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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