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数字生活部空调硬件设备维修钢平台维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3年上海数字生活部空调硬件设备维修钢平台维修第二次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信息
询价公告名称:2023年上海数字生活部空调硬件设备维修(钢平台维修)第二次创建时间:2023-10-16 17:55:33报价剩余时间2天22小时47分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2023-10-17 08:30:00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23-10-19 17:00:00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终止:
询价内容说明:

项目编号:XXXXXXX

2023年上海数字生活部空调硬件设备维修(钢平台维修)

询价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3 10 16




第一章 询价公告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6.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询价文件

3. 应答文件

4. 应答

5. 唱价

6. 评审

7. 采购结果确定

8. 合同签订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10. 纪律和监督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 评审标准

2. 评审程序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一、 应答函

二、 廉洁承诺书

三、 应答一览表(报价)

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 供应商须知偏离表

七、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八、 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

九、 供应商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十、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的承诺函

十一、 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十二、 应答专用印章授权函(若有)

十三、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十四、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如有)

十五、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如有)

十六、 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第七章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第八章 其他



第一章 询价公告

2023年上海数字生活部空调硬件设备维修(钢平台维修)(项目编号:XXX),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3年上海数字生活部空调硬件设备维修(钢平台维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为:2023年上海数字生活部空调硬件设备维修(钢平台维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维修服务】

★1.2.2:询价产品服务要求:

服务期:具体服务周期或按合同要求。

1.2.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含税价),税率6%,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1.4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XX月XX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XX月XX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XX月XX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分包的以分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采购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资质要求:/。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7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网上

3.3询价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网上

4.1.1供应商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应答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接收应答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供应商。采购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4.1.2供应商也可以自行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采购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应答文件。

4.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唱价,唱价当日,采购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采购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供应商进入线上唱价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应答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供应商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6.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6.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邮编:******

联系人(业务):张懿杰

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异议接收邮箱:zhangyijie0.sh@chinatelecom.cn

6.2异议接收方式

【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3年月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采购人联系方式:021-********

(3)询价方式:█公开询价,□邀请询价

(4)询价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2.1.1

询价文件的组成

本条修改为: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第七章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第八章 其他

2.1.3

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询价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应答将被否决。

3.1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3.1.2

★应答文件的盖章或签字

(1)应答文件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代替公章的,应提供《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签(法定代表人手签处可用法人章或法人签字章代替)。

(2)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应答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3)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必须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应答文件中需制造商出具的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1.3

应答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

应答文件所有组成部分都应该按项目封装/按所应答分包单独封装:

★1、供应商应在每份应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应答文件

询价项目:

项目编号:

分包号(如有):

供应商名称: (公章/应答专用章)

2、外层包封应当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应答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具体样式参考如下:

3、为方便唱价,供应商应将“应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答一览表”原件除置于正本以外还需单独印制,并盖章签字后单独密封,作为内层包封,并在包封上标明“应答一览表”字样,与应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在外层包封内,所有包封的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4、其他要求

(1)所有纸质文件采用A4纸胶装或平装,可双面打印,不可活页装订或散装。

(2)所有应答文件(除报价文件外)应增加统一外层包封(详见包封示意图)。

(3)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封装):所有应答文件的电子文档应存储于同一可移动的USB存储介质或光盘中,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内层包封),信封上标明“电子文档”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章的骑缝章。电子文档中必须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xx公司应答文件”,“xx公司”为应答公司全称(同营业执照中的公司名称)。

3.2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应答有效期为90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a) 供应商所报应税类型应为:

1)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

若未按照应税类型服务类规定的增值税率报价或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将导致被否决应答。

签订合同时,按供应商所报【1)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列。

b) ★报价为总价

c) 不含税单价、各行项不含税总价、各行项含税总价最多保留6位小数。

d) 价格计算原则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 价格计算按照产品分项进行计算。

? 价款总价=不含税单价*数量。

? 增值税款总价=不含税单价*数量*增值税率。

? 价税合计=价款总价+增值税款总价。

e) 应答一览表中各行项不含税总价求和、各行项含税总价求和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2位小数。

f)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列出所需的费用清单,详列分项单价、分项总价以及报价总价。

4.1.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详见询价文件“第一章 询价公告”

4.1.3

不予接收应答文件的其他情形

4.1.4

应答供应商少于三家的处理原则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两家时,继续组织询价;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一家时,重新询价。】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两家时,继续组织询价;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一家时,与其定向谈判。】

□重新询价[崔毓璐2]

5.1

唱价时间和地点

同应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询价小组

3】人

6.3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对所有应答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报价进行价格评审。

(1)询价小组按照各报价情况由低到高的排名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各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询价过程中,有效供应商不足3人,经询价小组判定剩余应答文件具有竞争性,按剩余有效供应商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询价小组否决全部应答。上述情况中,若有效供应商只有1人,且因明显缺乏竞争性被否决应答,可由采购人直接与该供应商进行定向谈判。

(3)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7.1.4

成交结果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内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8

成交调整原则

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或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情形的,选取处理方式(2):

(1)该成交项目询价失败,并重新询价;

(2)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进行影响,或对询价小组的评审、比较或成交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应答被否决。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范围、分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价方式、询价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应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价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询价文件

2.1询价文件的组成

2.1.1询价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价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与询价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价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应答文件

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3.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应答

4.1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3) 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4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对两家供应商继续组织询价,或与一家供应商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询价。具体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5.2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都应进行唱价。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询价小组

评审由询价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询价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询价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询价小组应根据询价评审情况编制询价总结报告并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 采购结果确定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在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价。

7.1.3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应答文件的盖章或签字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应答文件格式

参照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

应答函

按照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及要求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按照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及要求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照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及要求提供

资格评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符合第一章“询价公告”规定

联合体

符合第一章“询价公告”规定

供应商间关系

符合第一章“询价公告”规定

开票能力要求

符合第一章“询价公告”规定

不得存在的情形

符合第一章“询价公告”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一章“询价公告”规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符合第一章“询价公告”规定

响应性评审

应答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服务期

符合第一章“询价公告”规定

技术服务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其他★实质性条款偏离情况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价格

价格评审依据

根据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有效应答报价(不含税)作为评审价

2.3

供应商不良行为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用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的本次应答执行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的,询价小组应按照规则及处理结果扣减相应分值;供应商存在多例相关处理结果的,累计扣减对应分值。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询价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 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 应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3) 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 供应商有串通询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 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4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询价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 ]设备维护合同

合同签订地:[ ]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

授权代表: [ ]

乙方: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设备维护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护服务内容及方式

1.1乙方为甲方电信设备提供有偿维护,维护范围内的电信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1.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标准见附件二。

第二条维护服务期限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 ]。具体明细见附件一。

上述合同总价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全部必要费用及税费。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3.2甲方按以下第(1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的维护工作,并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2)分期支付

首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日内,甲方将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支付给乙方。

验收付款: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维护内容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且收到乙方下述全部文件后[ ]日内,甲方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

(1)终验证书原件一份。

(2)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当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3.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5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3.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

3.7若甲乙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甲方有权以其到期债务抵销乙方的到期债务,抵销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日常维护及障碍处理工作,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非乙方责任导致的故障或者隐患,及时配合处理。

4.3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维护合同费用总额。

4.4甲方有权对乙方维护服务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检查的方法及标准为:[ ]。

4.5 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 ]。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要求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5.2乙方进行维护服务工作,应当同时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2)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中国电信以及甲方相关专业技术规范、服务规程。

(3)本合同及附件二规定的维护服务标准。

(4)乙方的内部服务标准,以及乙方公开宣传或承诺的维护服务标准。

(5)其他乙方应当执行的维护服务标准。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矛盾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5.3乙方在维护中引发网络资源变更的,应当在网络资源变更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和电子资料,以便甲方及时在资源管理系统中更新。

5.4如维护过程中发现非维护范围内甲方设备的损坏或隐患,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5.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维护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质押等形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5.6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中关于防雷、防强电等安全要求,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保护甲方相关设备及人员的安全。发现维护范围内的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一旦发生设备被盗或自然灾害等重大事故应当及时通报甲方,并尽快恢复通信。

5.7如有紧急或者重要通信任务,当甲方提出需求后,乙方应当紧密配合,按时按要求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5.8乙方应当自觉维护中国电信及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利用中国电信及/或甲方的名义、商标、标识、品牌等进行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活动。

5.9乙方应当与派驻到甲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服务的乙方人员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手续,承担乙方作为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定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当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附件五的《用工承诺书》。乙方人员与乙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当保证此类人员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不再接触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维护服务工作,并应当将此类人员劳动合同终止事宜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得乙方人员或用户等第三方误认为乙方人员与甲方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乙方保证从事维护工作的乙方人员具备开展维护工作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并保证乙方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应当符合上岗标准。

5.10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当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关系。如涉及雇佣农民工等用工形式,乙方应当向农民工等雇佣人员及时支付工资或劳动报酬等。因乙方所雇佣的农民工等引发纠纷而投诉到甲方或向甲方提出权利请求的,甲方有权从应当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当予以赔偿。

5.11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登记、税务、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规定,保持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工作所应当具备的全部资质要求,并承担办理相关证照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年检费用。否则,如前述任一承诺不满足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如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当予以赔偿。

5.12乙方应当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和管理,签署并履行附件六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若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当予以赔偿。

5.13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 ]。

第六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6.1乙方维护服务中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配合甲方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或申请工作。

6.2乙方保证在维护服务中所使用的设备、系统、软件、技术和/或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6.3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服务成果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

(3)其他使甲方对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他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

7.1 乙方(“接收方”)对甲方或其关联方(合称“披露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电话、视频、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邮递、快递、挂号信、专人递送、当面告知等方式)提供的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合称“保密信息”),无论其是否为披露方开发或拥有,接收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7.2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收方仅可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7.3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日内将载有保密信息的原件资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7.4除另有约定外,接收方未经披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经披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仅限于披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7.5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并对保密信息在接收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信息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7.6如接收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信息的,接收方应当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披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且接收方应当采取所有措施,协助披露方采取法律上的救济或其他措施以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保密信息的秘密性。若披露方未能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则接收方仅能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必要限度内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7.7披露方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7.8如果接收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披露方,并向披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

7.9对于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7.10如接收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接收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11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年内持续有效。

7.12 其他[ ]。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维护服务工作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合同费用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当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支付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8.3乙方提供维护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8.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设备损坏或故障,或存在损坏或故障的隐患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导致的业务损失或客户赔偿等。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5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当予以赔偿。

8.6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分包、转包的,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如由此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8.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甲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合同签署后,发现乙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选/否决应答的情形;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8.8如乙方违约,除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甲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甲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11.2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11.3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1.4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1.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当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

11.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1.7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1.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1.7.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当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1.7.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电子邮箱:[ ]

乙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电子邮箱:[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1.8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

(1)本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

(3)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冲突之处,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维护设备清单

附件二维护服务内容及维护服务标准

附件三维护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附件四合同费用明细

附件五用工承诺书

附件六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签约代表: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合同费用明细

采购/服务内容

价款(不含税)

税率

税款

总额(含税)

备注

维护费

修理费

配件费(若有)

合计

标签: 钢平台 空调 数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