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海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安委会的工作部署以及《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3〕164号)文件精神,围绕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筑牢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底线,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突出渔业(含休闲渔业)、农机、农村能源、农药使用、畜禽屠宰等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聚焦企业、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3个层面,突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农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销号长效常态机制;涉农企业、农业安全管理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农业领域重大隐患大幅下降,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压实涉农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涉农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争取重大隐患问题早发现、早消除
1.渔业领域。对照《海南省农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判定标准(试行)》,严查载员超10人及以上渔船和休闲渔船各类风险隐患,重拳整顿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行动按《2023年全省渔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暨渔业平安守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抓好落实。(责任部门:海洋渔业执法大队)
2.农机领域。农业执法大队和各工作组要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乡村场院、拖拉机散集地、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场所、农机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对农机田间作业、农机消防安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顿,重点检查拖拉机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私自改装拖车、不参加年检审等违法违章行为。农业执法大队和各工作组要进一步完善“警农”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主动联合公安交警、农业农村部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深化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新一轮三年攻坚战行动,大力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变型拖拉机道路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违法改装、逾期未年检、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超速驾驶、上高速公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农业执法大队、各工作组)
3.农村能源领域。重点排查整治规模化沼气工程和畜禽粪污贮存池业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标识和操作制度缺失、定期检查维护台账缺失、设备老旧等问题。养殖小区闲置的沼气设施、贮存池未进行安全处置的问题。(责任部门:农业执法大队、各工作组)
4.农药使用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防范制度措施不落实的问题。加大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坚决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行为。(责任部门:农业执法大队、各工作组)
5.畜禽屠宰领域。加强对屠宰、兽药、饲料加工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企业特种设施设备和岗位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许可,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生产用电、用水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风险。(责任部门:农业执法大队、各工作组)
(三)聚焦重点精准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1.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相关大队、各工作组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本行业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责任部门:农业执法大队、海洋渔业执法大队、各工作组)
2.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相关大队、各工作组要针对涉农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属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部门:农业执法大队、海洋渔业执法大队、各工作组)
3.建立倒查问责机制。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扎实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较大以上事故要实施“一案三查”,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全面核查相关责任落实情况,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部门:农业执法大队、海洋渔业执法大队、各工作组)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自即日开始到2023年12月底。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本方案下发后相关大队和各工作组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专项行动。要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将《海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相关工作要求传达至企业,推动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5月中旬至6月底)。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相关大队、各工作组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排查重大隐患、开展应急演练”主题加强宣传,营造关注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精准执法检查(7月至11月底)。相关大队,各工作组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行动组织领导。相关大队、各工作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大事要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严格落实《海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教育宣传引导。相关大队、各工作组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开展宣传。积极开展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营造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资料总结报送。相关大队、各工作组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行动资料总结收集和报送工作,于每月28日前(从5月开始)报送《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汇总表》(详见附件1、2)至执法处理室,同时要及时对“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将“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执法处理室(各工作组相关表格总结统一报送至农业大队,农业大队负责汇总本行业开展情况后上报执法处理室,海洋执法大队直接报送至处理室)。
附件:1.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汇总表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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