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医院1号楼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维修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玉溪市人民医院1号楼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维修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10月26日(周四)15:00时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会议室召开玉溪市人民医院1号楼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维修维护项目院内竞争性磋商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服务范围:玉溪市人民医院1号楼室内外区域安装使用的安防监控(报警)系统所有硬件设备、软件、视频线路等提供维修维护保养及相关服务。其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清监控摄像头931个,紧急报警按钮143个,后端存储设备8台,监视器24台,安防服务器4台及院区红外报警系统等设备。
1.2采购服务期限:三年。
1.3采购预算:每年5万元,三年合计15万元。
二、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2.3本项目磋商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需求
3.1成交方严格按照GB*****-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进行维修保养并保证整个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运行正常并保证能通过公安部门的检查验收。
3.2 根据采购方要求,对采购方人员培训有关的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操作技能。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如有变动,成交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的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常和熟练操作设备。
3.3维修维护所需要更换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3.4成交方应严格执行每月巡检维修维护,季度定期检修维护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维修维护保养后,成交方应向采购方提供一份由成交方技术人员签名的维修维护保养记录,并由采购方签字确认。
3.5采购方发现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出现故障,及时通知成交方,成交方必须在30分钟内派人到现场进行检查,在2小时内修复故障,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应及时向采购方汇报,成交方提供备品备件,及时恢复故障,保障系统运行正常。
3.6成交方承担1号楼安防监控(报警)系统设备的维修,如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设备材料严重损坏至无法维修需要更换,须由设备维修厂商(单位)出具检查鉴定报告,经双方商定后由采购方负责购买或由采购方按成本价向成交方购买,成交方负责安装,采购方支付设备材料费用。
3.7成交方对摄像机立杆、设备箱等设施的损坏和自然锈迹在必要时进行修复和表面翻新,在摄像机位置有迁移需要时进行迁移。成交方至少每半年1次对录像机、摄像机表面进行清洁、除垢,对遮挡视线的树枝进行修剪。
3.8服务过程中,成交方应随时接受采购方的监督与考核,严格遵守采购方单位的相关规定,成交方不得在未经采购方同意下,携带任何采购方的设备及相关数据离开医院,成交方不得对采购方信息进行下载挪作他用,不得泄露采购方工作秘密;若采购方信息、财产被成交方故意泄露或设备被人为损坏且确认后,无论大小由成交方承担责任或按现值赔偿。
3.9成交方需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对我院1号楼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系统进行分析和系统升级,提供优化升级方案。
3.10成交方应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合同期间,成交方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由成交方自行负责和承担,概与采购方无关。
3.11本项目的服务响应时间要求为30分钟。
四、评审相关内容
4.1资格审查
4.2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注:本表内评审内容对应填写“合格”或“不合格”;评审结论对应填写“通过”或“不通过”。若有一项评审内容为“不合格”则评审结论为“不通过”。
4.3综合评分表
注:符合性评审不足3家但仍具备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审。
五、注意事项
5.1磋商现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等原件。
5.2本项目不再单独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根据本公告发布的内容,结合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规定,自行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场至少提供密封完好的一正一副两份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封面和内页均需加盖公章,封面、报价等必要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5.3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踏勘现场,联系电话:0877-*******,187*****070,联系人:尹老师。
5.4本项目要求提前报名,报名时间自 2023年10月17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17:30止,报名地址:玉溪市人民医院6号楼4层后勤保障部或网上报名。将营业执照(盖鲜章)以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进行报名,联系人:尹老师,邮箱:*********@qq.com,逾期不予受理。
5.5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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