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县龙兴镇小湾村等四村边沟及路灯工程已由龙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江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兴镇小湾村、哈拉海乡连家岗村、杏山镇仙人洞村、黑岗乡索伯台村。

2.2项目规模:修建边沟5156米,安装路灯137盏。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登记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他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另含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报名,并确定报名标段数量和标段号,逾期不予受理。(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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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龙江县党政办公中心155室

电 话:****-*******

联系人: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陈雪敏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李治军 吴刚

项目联系电话:********转8301、8101

传 真:****-********

电子信箱:dyyw@hgltc.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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