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采购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采购方式采购。邀请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MGDFYNK*********

2.2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项目预算金额(元)

1

手脚一体铐

15


2

法式盾牌

20


3

催泪喷射器

40


4

束缚椅

1


5

执法记录仪

5


6

枪纲

30


7

抓捕器

2


8

担架轮椅

1


9

训练道具

1


10

作战服

30


11

脚底金属探测仪

1


12

心肺复苏仪

1



合计




*****

2.3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

2.4交货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3.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6法人本人提交文件的需要提供法人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交文件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将资质加盖公章扫描(资质文件包含投标人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并将联系人、联系方式一同发送至邮箱kmgdqfy@163.com,资质提交不全的报名将不被认可。

4.2报名成功确认后,采购人会将比选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投标人,并电话通知投标联系人,报名和获取电子版比选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7: 00(北京时间)电子邮件递交,邮箱kmgdqfy@163.com,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响应文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5.2.投标时间、地点或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各报名服务商。

6、公告发布媒体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yn.gdqfy.gov.cn/index.shtml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19号

发布人: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7日


标签: 警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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