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田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装饰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林田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装饰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林田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项目装饰装修设计
招标编号:JLXD-2016-JSLT012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林田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林田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项目已获长春高新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4】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组成,资金已落实。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林田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项目装饰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林田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项目装饰装修设计。
2.2 项目概况:划占地面积4958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6762.16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24层,使用功能:城市综合体,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桩基础,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3 总投资约10亿元,由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组成。
2.4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南区硅谷大街以北,卓越大街以西,丙十二街以南。
2.5 本次招标设计范围:林田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项目装饰装修设计所含全部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前期方案设计(平面布置及效果图)、深化设计(施工图等)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2.6 设计完成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共计273天(日历天),如因天气及场地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间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2013、2014)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投标人近三年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经验;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并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外省设计单位须依据(吉建设【2013】4号文件),先办理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未按要求办理入吉备案的,无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详见【2013】4号文)。
3.8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做解释说明。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于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发售;投标人可持4.2条要求材料,到长春市自由大路鸿石国际大厦12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0.00元/套,售后不退。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及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需提供入吉备案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管委会236(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
5.4 当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林田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139*****7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鸿石国际大厦12层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6*****18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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