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二期工程浮式起重机趸船建造及附属设备采购二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二期工程浮式起重机趸船建造及附属设备采购二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本项目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二期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1〕1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川渝三峡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川渝三峡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浮式起重机趸船建造及附属设备采购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港万洲港区新田作业区二期工程现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二期工程建设3个5000吨级散货进口泊位和1个5000吨级散货出口泊位。每个泊位前沿均设置1艘趸船,共计4艘。趸船规格型号均为钢制趸船85m×20m,停靠《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第一部分:长江水系》CG-H7船舶(尺度130m×16.3m,参考载重吨5000吨)。作业航区为长江B、C级航区、J2级航段。散货进口泊位3艘趸船配置均相同,每艘趸船上配置2台25t-32m浮式起重机、2个7m×7m趸船大料斗、2台带式给料机、钢引桥及其提升系统等。散货出口泊位1艘趸船上配置2台圆弧轨道散货装船机、钢引桥及其提升系统及钢平台等。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置85m×20m趸船4艘,其中散货进口泊位趸船3艘,每艘趸船上安装25t-32m浮式起重机2台;每艘趸船配备2个料斗(含除尘系统)、2台带式给料机、钢引桥、门架及其提升系统等。散货出口泊位趸船1艘,趸船上安装圆弧轨道式散货装船机2台,装船效率为1500吨/小时;趸船上配备钢平台、钢引桥、门架及其提升系统等。每台浮式起重机均配备1个中型抓斗及1个重型抓斗。浮式起重机和圆弧轨道散货装船机还需配置配套的备品备件和安装调试所必需的专用工器具。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010万元。
2.4 本次招标为二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6台25t-32m浮式起重机及附属设备的制造及在趸船上的吊装、试验,每台浮式起重机包括起重机及配套设备、1只25t四绳中型抓斗及1只25t四绳重型抓斗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负责浮式起重机及附属设备的生产设计、零部件及材料设备采购,工厂制造、设备成套、组装及试验,运输、吊装上趸船、安装调试、试验,配合趸船整体、验收、整体拖运、交接等直至移交招标人的全部工作,交钥匙工程;
(2)提供配套的备品备件和安装调试所必需的专用工器具等2台套,包括安装调试设备所必需的全部工具和材料(如首次加注的油、脂、液等)。
(3)提供图纸及资料,以及对招标人相关人员的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技术服务;
(4)配合趸船的整体试验、验收、整体拖运至工程现场;
(5)负责取得浮式起重机的船舶检验证书,并配合趸船的整体取证;
(6)提供的竣工图纸及资料。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二标段2024年4月开始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由招标人书面通知。
2.6交货地点:重庆港新田作业区二期工程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保期: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类型须涵盖门座式起重机,级别B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类型须涵盖门座式起重机,级别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设备)》(类型须涵盖门座式起重机,级别B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船用产品证书”取得时间为准),具有1台额定起重量不小于25t的浮式起重机制造合同业绩(维修业绩不包含在内),且已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其他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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