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尕林格、肯德可克铁矿两台原矿称重地磅加装智能化称重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尕林格、肯德可克铁矿两台原矿称重地磅加装智能化称重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尕林格、肯德可克铁矿两台原矿称重地磅加装智能化称重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尕林格、肯德可克铁矿两台原矿称重地磅加装智能化称重系统改造项目,已由青海庆华集团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肯德可克铁矿、尕林格选厂。

2.2设备标段划分:肯德可克铁矿、尕林格选厂两台原矿称重地磅加装智能化称重系统改造项目。

2.3工程概况:

2.3.1该工程位于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的西南缘,隶属青海省格尔市乌图美仁乡管辖,距离格尔木市320km,路况较好,4小时左右即可到达格尔木市区,交通条件便利。矿区平均海拔4000-4100m。矿区属于典型的内陆高原干旱寒冷气候,高寒、多风、少雨、蒸发量大。

气象条件:本项目厂址区位于柴达木盆地腹地,属大陆性高原气候。其特点是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昼夜温差大,干旱少雨,蒸发量大,干燥多风。多年平均气温5℃,年降水量自东南部的200毫米递减到西北部的15毫米,年均相对湿度为30%-40%,最小可低于5%。年均气温在5℃以下,气温变化剧烈,绝对年温差可达60℃以上,日温差也常在30℃左右,夏季夜间可降至0℃以下。风力强盛,年8级以上大风日数可达25-75天,西部甚至可出现40米/秒的强风,风力蚀积强烈。

场地的地震效应: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七度;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设计分组为第二组。

2.4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青海庆华集团招议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为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台原矿称重地磅加装智能化称重系统改造项目,该项目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供应、改造安装、调试、性能测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

2.5必须与我公司现使用两台150t称重磅秤加装智能化称重过磅系统,实现系统自动车牌号识别或刷卡识别(车辆为固定车辆),自动过磅,磅单自动打印,过磅数据自动上传远程储存(储存至少一年),管理人员可远程通过手机APP/网页进行数据查询及打印:

2.6现我公司有两台原矿地磅可升级为无人值守系统;地磅增加工业电脑/称重软件/车牌识别仪/监控摄像头/语音播报/LED大屏/红外车辆检测系统/智能道闸/UPS电源(最低保持两小时不间断供电)/储存服务器等设备,车辆过磅实现全程无人干预;两台磅相隔几十公里,同一车号下的过磅数据,系统自动比对,可设置对比数据的误差范围;      

2.7地磅过磅模式手动/自动/半自动可选,可根据需要选择;数据存储模式为本地服务器+中心管理平台。管理平台为网页版,可通过网页或手机APP对原矿车辆信息进行设置;系统详细记录车辆过磅信息(毛皮净重/过磅时间/货名/运输单位/原矿净重等),数据实时上传至管理平台;

2.8红外车辆检测系统实时检测车辆停放位置,车辆未按规定停好,系统将报警并语音提示车辆停好;

2.9 LED屏显示车辆过磅信息,并可提示司机下磅;智能道闸/红绿灯放行车辆;

2.10车辆上磅,过磅,均有语音提示,过磅完成,前方大屏及语音都会提示车辆下一步动作;

2.11根据车辆车牌自动识别实现过磅时司机无需下车来完成信息读取:

2.12装卸车确认及车辆信息可由生产调度部或质量检验部的工作人员通过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操作;

2.13两台原矿称重地磅的过磅数据可以进行自动比对,超过允许误差,系统预警提示。车辆第一次过磅完成的信息会作为原发量自动上传平台,车辆在第二台磅重新过磅,第一次过磅时的数据会以原发量的形式与第二次过磅信息合并保存,并自动计算出误差值。

2.14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青海庆华集团招议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5.3所有改造内容包含增加设备、系统,配件包等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费用。

2.6承包方式:投标项目采用包工包料方式,通过上述工作内容锁定总价,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进行变动。

2.7工程的计划工期要求:本改造工程工期为30天。工期每延误一天,按费用总价‰5/天承担违约金。

2.8报价方式:

2.8.1本工程采用乙方报价方式,施工单位根据维修范围及自身情况参考市场综合情况自主报价,所报单价含13%增值税以及往、返运输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除具有国家要求规定的法人营业证书以及相应的税务登记证书外,具有相关资质。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真实的资质、证照及相关业绩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诈骗行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价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暂定。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西宁市城东经济开发区,开元路5号青海庆华集团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bidcenter.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尕林格

邮  编:816000

联系人:李国玺

电话:18997206442

电子邮箱: 393643667@qq.com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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