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建设工程桩基检测框架招标公告
2016年度建设工程桩基检测框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满足镇海炼化分公司2016年度工程建设需要,现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2016年度建设工程桩基检测框架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框架招标方案和计划已经中石化股份公司工程部招标办审批,2016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基桩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2016年度建设工程项目桩基检测。
2.2建设地点:主要为浙江省宁波市。
2.3建设规模: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2016年度基建和生产区内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技措及生产区外的基建、技措的工程项目(本招标文件中简称2016年度建设工程),以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为主,涉及机电、建筑、公路、铁路、码头、电力、市政、通信等相关专业工程。主要有石油化工装置、长输管线、码头泊位等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大检修工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水、电、汽、气、风等公用工程和厂房、总图、竖向等辅助工程。
2.4建设投资:暂估20亿元。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按委托单约定的时间完成委托检测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所需的桩基检测(以委托时间为准)。具体内容以服务委托单为准。暂估总计合同金额100万。
2.8其他
(1)由于本次招标范围涉及镇海炼化各工艺装置及储运、公用工程等内容较多,点多面广;并且多数生产区域内施工需要与生产同时进行,安全管理要求高;要求中标人承诺随叫随到,并且及时提供充足的资源满足项目需求。投标人未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本次招标的中标人确定为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基桩检测或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②浙江省外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浙建法〔2006〕47号)及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五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桩基检测服务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或桩基)检测岗位证书,近五年以来有同类工程桩基检测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注:按中国石化相关规定,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中国石化安全监管局核发的承包商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
(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或桩基)检测岗位证书,近五年以来有同类工程或类似项目桩基检测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1月7日-1月11日, 8:30--16:00;
(2)购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1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请购买人携带外接存储产品,以拷贝有关文件电子版。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6年2月2日10:00前。
6.2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10:00。
6.3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2会议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5年2月2日10:00。
7.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2会议室。
8.其它
8.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仲俊松;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1室
邮编:200540
联系人:史东升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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