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静海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 10:4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 ||
预算金额 | ¥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静海区北华路与东兴道交口西15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袁老师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友诚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 022-******** |
项目概况
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D-ZC-2023-027
项目名称: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静海镇、朝阳等20家卫生院免疫规划接种门诊配备智慧门诊建设中知情同意书电子签核34台、疫苗信息电子验证56台;为静海区医院产科门诊配备新生儿预防接种移动终端系统软件数据采集1套。具体参数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8日 至 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方式:现场出售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静海区北华路与东兴道交口西150米
联系方式:袁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友诚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联系方式:张工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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