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新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渤海新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CZB-CZ-2023-24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港城产业园区应急管理分局
采购人地址 :沧州渤海新区港城产业园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孟凡倩 031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程璐 0317-*******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依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中震防函〔2019〕21 号)、《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2005)等标准规范,对渤海新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内约6.5平方公里土地进行地震安全评价,分别为:1.石化产业聚集区北区。四至范围为:东至旭阳街,西至鑫海街,南至海伟公司北、纬二路北,北至创新路,面积约5.3平方公里。2.石化产业聚集区西北部分。四至范围为:东至G228国道,西至经一街,南至振兴路,北至中疏港路,面积约0.9平方公里。3.河北伦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150万吨重交沥青装置北侧、河北海特伟业石化有限公司异构联合化装置南侧,占地面积约0.0146平方公里。#detail#
项目实施地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10-1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10-24
时刻说明:9:00-12:00-14: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09:00
开标时间:2023-11-10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送审稿,并提交河北省地震局评审、获得批复。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备注: 1、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供应商)须通过“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当使用 CA 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 4、其他事项 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09:00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送审稿,并提交河北省地震局评审、获得批复。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CZB-CZ-2023-243
项目名称: 渤海新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依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中震防函〔2019〕21 号)、《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2005)等标准规范,对渤海新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内约6.5平方公里土地进行地震安全评价,分别为:1.石化产业聚集区北区。四至范围为:东至旭阳街,西至鑫海街,南至海伟公司北、纬二路北,北至创新路,面积约5.3平方公里。2.石化产业聚集区西北部分。四至范围为:东至G228国道,西至经一街,南至振兴路,北至中疏港路,面积约0.9平方公里。3.河北伦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150万吨重交沥青装置北侧、河北海特伟业石化有限公司异构联合化装置南侧,占地面积约0.0146平方公里。#detail#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送审稿,并提交河北省地震局评审、获得批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地震安全评价资质,是河北省地震局2023年公布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且必须在 2023年5月份之后在河北省地震局门户网站中公布的从业单位名单中;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 2023年10月24日, 9:00-12:00-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10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备注: 1、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供应商)须通过“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当使用 CA 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 4、其他事项 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港城产业园区应急管理分局
地址: 沧州渤海新区港城产业园区
联系方式: 孟凡倩 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
联系方式: 程璐 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璐
电 话: 0317-*******
地点: 截止时间: 时间: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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