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关于竞争性选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资金支出户开户银行的公告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关于竞争性选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资金支出户开户银行的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人: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 项目名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资金支出户
3. 采购方式:竞争性方式
4. 项目内容:采购人将在嵩明县开设一个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资金支出户,按照被征地农民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规定开展相关事务;
5. 服务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采购人视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停签或续签;
6. 服务质量标准:按照各级社会保险基金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注册或经营场地必须位于昆明市嵩明县辖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
2. 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 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违约事件;
4. 申请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 因基金工作需要,申请人限定为已开通“云南人社待遇统一发放平台”《云南社银平台》系统端口以及“云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相关功能接口的银行金融机构。
三、 报名方式
1. 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 23日17时 00 分止;
2. 地点:嵩明县玉馨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3. 事项:申请人提交文件资料需自行密封、齐备。
四、 申请人需提供文件
1. 资格证明文件
2.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则需额外提供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资金安全保障文件(需包含能反映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的材料);
4. 申请人内控及风险控制制度文件;
5. 申请人服务方案及承诺(需包含能反映基金保值、增值、按时足额发放、优惠利率等方面内容);
6. 申请人类似业绩证明文件;
7. 申请人无利益输送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资金存放主体相关人员输送任何利益,承诺不得将资金存放与资金存放主体相关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8. 申请人自主提交的其他资料(需与此开户项目相关)。
五、 竞争性评选开启时间、地点、事项
1.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6 日
2. 地点:嵩明县玉馨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3. 事项:申请人依次轮流进行5分钟阐述,围绕此开户项目对提交文件进行重点讲解;
六、 其他说明
1. 如参与银行提供虚假资料或拒绝履行承诺,取消其资格。
2. 资金存放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参与银行应当服从政策调整。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9日( 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讯地址: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3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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