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李营街道污水管网设计招标公告

任城区李营街道污水管网设计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任城区李营街道污水管网设计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本次磋商文件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洽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工程名称:任城区李营街道污水管网设计项目
2、项目编码:RCCG-2015-0911
3、采购人: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李营街道办事处
4、采购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李营驻地
5、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项目说明:本项目为迎淮治污项目,街道驻地污水管网与济阳路公铁立交污水管网的接通、戴庄医院片区污水管网与济阳路管网连片接设、公铁立交北片区污水与新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道的接设。
主要内容:本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为施工阶段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18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在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并通过审核;
4、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10、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响应本项目并下载磋商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的上传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6年1月18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报价文件。
五、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 1月18日09:0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原中区劳动局院内东楼1楼)
六、供应商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6年1月18日09 时30分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原中区劳动局院内东楼1楼)
七、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月18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原中区劳动局院内东楼1楼)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李营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李营驻地
联 系 人:李兆新 联系电话:137*****13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123号兴唐大厦七楼703室
联 系 人:王苏娟
联系电话: 150*****800 ****-*******
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8*****266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报价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报价单位。
违约责任: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中标(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标签: 管网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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