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吉润山东农牧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肉鸡项目拟审批公示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吉润山东农牧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肉鸡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吉润(山东)农牧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肉鸡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jxhbxmsp@163.com
通讯地址: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只肉鸡项目 |
建设地点 | 莒县桑园镇徐家官庄村北230m |
建设单位 | 吉润(山东)农牧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格睿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莒县桑园镇徐家官庄村北230m,项目建设8栋标准化养殖鸡舍及饲料塔、库房、办公室等公用和辅助设施,完善配套的相关设施等。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年出栏肉鸡200万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粪污处理恶臭及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加盖密封,负压收集后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鸡舍通过加强管理,外购益生菌配方饲料,鸡舍设置机械通风系统,采用干清粪工艺,鸡粪日产日清,定期对鸡舍进行消毒、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臭气的影响强度与范围;项目恶臭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和表2标准要求限值。臭气浓度须满足《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表6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超滤净水设备反冲洗废水、鸡舍冲洗废水、生物除臭装置喷淋废水、水帘降温废水、粪污车清洗废水等,排入场区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三)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鸡粪、污水站污泥进入厂区鸡粪发酵车间处置后,运至有机肥生产厂制作有机肥料;废石英砂用于道路填平;净水污泥、废活性炭和废PP滤芯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超滤膜由供货厂家回收;病死鸡、不合格鸡、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厂内一般固废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及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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