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然博物馆园区重庆自然博物馆二期社会投资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重庆自然博物馆园区重庆自然博物馆二期社会投资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竞争性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重庆自然博物馆园区(重庆自然博物馆二期)项目社会投资方案征集
采购人:重庆自然博物馆
二〇二三年十月
目 录
现对重庆自然博物馆园区(重庆自然博物馆二期)项目社会投资方案征集进行方案征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项目名称 | 入围供应商(名) | 备注 |
重庆自然博物馆园区(重庆自然博物馆二期)项目社会投资方案征集 | 3-5(具体入围数由评标专家根据方案质量现场确定)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自然博物馆官方网站(https://www.cmnh.org.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并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竞争性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标地点:重庆自然博物馆216会议室。
(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5日9:3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无论竞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自然博物馆官方网站(https://www.cmnh.org.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比选费用:除入围方案补偿外,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自然博物馆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177*****918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金华路398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重庆自然博物馆位于重庆市北碚区金华路398号,国家一级博物馆,为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重庆自然博物馆的前身为1930年卢作孚先生创办的“中国西部科学院”,以及1943年由十余家全国性学术机构联合组建的“中国西部博物馆”,是重庆市最早建立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也是重庆市最早建立的博物馆机构;在当时是中国人自己建立的、综合了最多学科的第一家自然科学博物馆。重庆自然博物馆经过90余年的积淀,拥有丰富的馆藏标本,包括中国第一件地形浮雕、第一个地磁测点、第一件中国制作的大熊猫标本、第一批钒钛磁铁矿样品、第一批成系列的土壤标本、以及大量的恐龙化石。
重庆自然博物馆新馆工程原为重庆市“十一五”、“十二五”社会文化设施重点项目;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组织建设,一期完成了重庆自然博物馆主馆建设,将园区留待二期建设。新馆一期于2015年正式对外开放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重庆自然博物园项目(新馆二期)也受到重庆市政府的持续关注。2016年,重庆市自然博物馆园区项目(新馆二期)列入重庆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市发改委将“自然博物馆游客服务中心”、“自然博物园”两个子项纳入市政府三年投资滚动计划;2021年, 重庆市自然博物馆园区项目(新馆二期)纳入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的博物馆体系重点建设清单。
2022年,我馆编制了《重庆自然博物园项目前期策划方案》(馆方将组织现场踏勘并发放资料),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方案以“交汇重庆,引领西南,激发对西部的探索热情;搭建人与自然对话桥梁,剖析自然生态奥秘,诠释人与环境互动关系;提供参与性、多元化、可持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 ,成为有社会亲和力及人文关怀的现代博物馆”为博物馆使命,规划有自然好奇学院、重庆自然生态展馆、自然博物园三大板块,同时兼顾一期展馆提升改造。本项目前期策划预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园区面积*****平方米,初步投资估算暂定为4.99亿。
(二)建设地址:重庆市北碚区B44- 1/03地块。土地性质为划拨地。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暂定):包含既有一期场馆改造升级以及重庆自然博物园(二期)新建两部分工程。其中,二期场馆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m2。其中新建自然好奇学院*****m2 、重庆自然生态展馆*****m2、游客服务中心1000m2 、重庆自然博物园室外园区占地*****m2 (包含配套服务类建筑3000m2)。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一)总规划用地面积:******.4m2,现可用面积约10万m2
(二)二期总建筑面积:*****m2
其中:自然好奇学院:*****m2
重庆自然生态展馆:*****m2
游客服务中心:1000m2
自然博物园园区服务类建筑:3000m2
(三)自然博物园景观面积:占地*****m2
注:1.上述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发布的项目附件内容仅供潜在供应商参考,投资方可参考前期策划规划建设内容,也可根据自身特点、博物馆性质自行规划。
2.二期项目与一期项目整体规划、馆园结合考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按总体项目规划实施。
二、合作方式
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现拟邀请关心重庆文化公益事业、有丰富文化项目投资经验的公司参与本次投资方案征集,共同打造“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重庆自然博物馆。
本次合作要求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重庆自然博物馆属于国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性质,合作方案需考虑博物馆公益性质和经营收益之间的平衡,满足国家公益性博物馆对外免费开放的要求。
三、提交成果
要求各参与方根据甲方需求,可以在响应文件中同时列出多个合作方案供参考,文字内容包括具体建设内容、运作模式、法律框架、合作商务条件、权利义务边界等,另可附投资测算表,估算投入、产出、利润等经济指标。合作模式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考虑政府、企业、博物馆各方面需求,共同推进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做到共赢。
一、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以前期策划方案中暂估的4.99亿为项目总投资,供应商需报出计划投资额及建议政府配套投资金额,建议列出投资回报清单,以说明利润模式、年利润指标、投资年限等具体参数。
(二)本次将最终评选3-5个方案作为入围方案,具体入围数由评标专家根据方案质量现场确定,业主将把入围方案进行上报,由上级决策。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方案不被选择的可能,不得由此向采购人索取任何费用。
(三)对入围单位的方案,采购人将对入围的每家单位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补偿,入围单位须在投标入围方案的基础上,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方案细化,细化后的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后进行上报。方案细化的费用已经包含在2万元的方案补偿中,入围单位不得另行向采购人索取费用。方案经上级决策后,最终被选用方案的单位将在原有方案补偿的基础上再获得2万元奖励,共计4万元。
二、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三、现场踏勘要求
本项目采购人将组织各潜在供应商进行统一踏勘现场、统一答疑,并向所有潜在供应商提供《重庆自然博物园项目前期策划方案》,该策划方案仅供潜在供应商参考。供应商也可根据自身优势、市场调查等自行确定合作建设内容。
由各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潜在供应商踏勘后,视为了解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统一踏勘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踏勘事项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3-********/177*****918。
第四篇 入围办法一、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进行组建。
二、入围办法
采购人将组建包含博物馆、规划、投资、财政等方面专家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数5名。评标委员会将对响应文件充分讨论,可根据响应文件向各供应商代表进行现场磋商,供应商在评审时做好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质询的准备。
评标委员会在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重庆自然博物馆实际情况,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以简单多数产生3-5个方案作为入围方案,并将3-5个入围方案作为评委会推荐方案。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写出评审结果及对每个推荐方案的评审意见,并由全体评委签字后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情况,将评审结果及推荐方案,逐级上报供上级决策。若评标委员会推荐方案不足三个的,则采购失败,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除入围方案补偿外,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项目商务需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进入比选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比选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比选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三、四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比选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一)响应文件
1.为保护方案征集的公正性,各参加单位均以匿名方式报送征集方案并不得在响应文件上标示任何表明身份的标记。
2.在响应文件首页右下角标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用不透明纸密封。
3.为保证按时进行评选,各参与单位应按规定时间派人送交响应文件至指定地点。
(二)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比选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进行签署或盖章;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要求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
(三)比选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响应文件装订及要求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和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目录、页码。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每套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2.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竞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竞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一)开标应当在比选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人可视比选具体情况,延长竞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比选人主持,邀请供应商和比选人监察审计部门代表参加,监察审计部门应当对现场全程监督。
(四)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未密封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竞标;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等其他内容。竞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开标结束。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一)入围供应商的确认
本项目将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入围供应商进行上报,供上级决策,最终的选取方案由上级决策后确定。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重庆自然博物馆官方网站(https://www.cmnh.org.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一)采购人应当自确定最终方案之日起二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合同具体内容在中标后由合同双方按竞争性比选文件的项目内容进行商定。
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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