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高西校区校园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高西校区校园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高西校区校园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0-18 至 2023-10-24
撰写单位: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艾明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高西校区校园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高西校区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高西校区校园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

1.保洁服务

1.1 总体要求:

1.1.1 服务区域内地面、楼梯等随时巡回清扫,确保地面处于干净清洁状态,遇到雨雪天气要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室内地面干爽,墙面、地脚线、标牌、开关盒、壁灯等无污渍。大厅玻璃门保持明亮洁净,无水痕、污渍及卫生死角。

1.1.2 服务区域内做到窗明几净,窗槽、窗帘无积尘、杂质;室内墙壁及地面整洁无杂物;所有设置及物品无灰尘污渍,干净整洁,物放有序,及时消毒处理。

1.1.3 服务区域内卫生间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洗手盆、尿槽、便池无污渍、无异味,定期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天花板、墙面、器具等保持干爽整洁,无污渍;走廊做到巡回保洁;垃圾桶保持干净无异味,及时清理消毒;楼梯间地面及墙体干净无污渍,确保其清洁光亮。

1.1.4 服务区域内路面、公共场地、绿化带做到清洁无杂物,绿地草坪和树木杂物及时清理。垃圾.箱外表整洁,无外溢。生活垃圾实行袋装管理,及时更换垃圾袋(需用专用垃圾袋),并存放在指定垃圾箱,不得有污物。

1.1.5 服务区域内会议室、公共教室及报告厅等室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公共卫生间及洗漱间的墙壁地面、便池水池、洗手盆等无污渍、无异味,保持整洁光亮。

1.2 保洁标准:

1.2.1 天棚的清洁与保持:无蛛网、无灰尘、无污点。

1.2.2 墙壁的清洁与保持:光亮无污物、无污点。

1.2.3 隔断的清洁与保持:洁白、无尘、无污物。

1.2.4 便池的清洁与保持:无污垢、光亮、无异味。

1.2.5 洗手盆的清洁与保持:光亮无污水、无污物。

1.2.6 洗手盆台面的清洁与保持:无积水、无尘。

1.2.7 水池的清洁与保持:光亮、无污物。

1.2.8 管道与水龙头的清洁与保持:干净无尘。

1.2.9 地面的清洁与保持:地板清洁,无污物,无烟蒂,无废纸,无垃圾堆放,无痰迹。

1.2.10 玻璃的清洁与保持:门窗玻璃清洁无灰尘、油垢,门窗台、窗框清洁,无蛛网。

1.2.11 楼梯及扶手的清洁与保持:无蛛网、无灰尘、清洁、无污物,无烟蒂,无废纸,无垃圾堆放,无痰迹。

1.2.12 卫生间内纸篓的保持与清洁:无垃圾存留。

1.2.13 校园内垃圾桶的保持与清洁:垃圾桶周围无堆放垃圾,垃圾桶内无垃圾长期堆放。

1.2.14 校园内路面清洁,无残留垃圾,无成堆垃圾堆放。

2.垃圾清运服务

2.1 清运范围: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所属各校区(含外租区域)

2.2 清运标准

2.2.1 垃圾收集服务区所有垃圾桶内的垃圾及时清理,做到垃圾不满溢、无异味;

2.2.2 保证垃圾桶放置处的地面无污迹,垃圾清运过程中保持路面整洁,若有漏液或散落垃圾,及时清理干净,做到车走场清;

2.2.3 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如遇特殊情况,须积极配合并按项目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

2.2.4 收集服务区内所有垃圾并及时清运到垃圾站。

2.3 垃圾分类及清运管理

清运垃圾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工程垃圾、绿化垃圾等

垃圾清运每天清倒垃圾不少于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清理),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洗垃圾桶,垃圾池,保持垃圾桶、池、干净无异味。每天并对垃圾池定期喷药、消毒一次。

2.3.1 清洁员应依据规定时间进行区域垃圾的收集。

①垃圾桶及中转站内垃圾,早5:00-7:30分前完成;

②有重大创建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等情况应做及时调整及应急管理。

2.3.2 工程垃圾的回收

①瓦砾、碎砖、灰渣等坚硬的工程垃圾应用斗车或其它装运工具运送到学校指定地点倒放,禁止倒在垃圾中转站内。

②路面灰尘、泥沙等粉尘性的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该类垃圾一定要倾倒在学校指定的地方,禁止倒入垃圾中转站。

③废弃的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要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

2.4 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处理

2.4.1 垃圾中转站设置在不影响学校环境的地方。

2.4.2 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每天清运一次,期间如垃圾较多影响垃圾存放时,中标方应及时清运。

2.4.3 垃圾运送人员负责垃圾中转站周围的卫生,使垃圾中转站里的垃圾存放齐整,地面无散落的垃圾。

2.4.4 垃圾运送人员负责每天一次冲洗垃圾中转站地面。

2.4.5 每天对垃圾中转站进行一次消毒。

2.4.6 垃圾中转站的卫生标准:

①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

②垃圾作到日产日清;

③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集垃圾;

④垃圾站应保持保洁无异味,每天应定时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鼠害;

⑤地面、墙面无粘物,无明显污迹;

3.绿化服务

3.1 服务内容

3.1.1 负责全校树木、花卉、草坪、绿地、水生植被的管理与养护工作。

3.1.2 做好草坪、绿篱、乔灌木等修剪工作。

3.1.3 协助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治药品由学校统一采购。

3.1.4 负责水系景观及休闲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3.1.5 负责绿化范围内枯枝、石块及垃圾清理,并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3.1.6 完成疫情等重大事件的应急与防控相关工作。

3.1.7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性工作。

3.2服务标准

3.2.1 绿化修剪

应定期进行修剪,每年草坪修剪次数3次以上,其他绿篱4次以上,确保草坪生长繁茂、平整,高度控制在10厘米为宜,模纹、绿篱保证成型美观,生长旺盛,无枯黄。

3.2.2 浇水、排水巡检

保证无积水、无旱情,不得因涝、旱影响植物生长。如果绿化用水减少,需保证浇灌洒水车及时到位和正常使用;每次草坪浇水应有足够时间,使草坪根部15厘米内保持湿润。夏季浇水在早晚进行,避免高温季节午间浇水,冬季浇水在中午进行,干旱季节应满足草坪生长所需的水份。

3.2.3 施肥管理

全年养护期内施肥的次数为乔木、灌木、花草、草坪不少于2次,绿地以施有机肥料为主,树木施肥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除根外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树叶,施肥在睛天进行。

3.2.4 杂草清除

及时清除各种杂草,确保绿地无杂草。如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园林植物的安全,无污染、无危害。

3.2.5 病虫害防治根据植物的特点,选择效果好、对植物无伤害的药物报招标人。药物防治每年3次以上,人工防治2次以上,确保树木花草无病虫症状,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2%以内。保证高压喷雾机的常规维护和正常使用。药物防治必须要做到对校园空气、水体等不产生污染,不得对植物有药害现象,文明安全防治。

3.2.6 树木和花卉养护

对整个校园绿化区内所有树木做规范的养护穴、养护沟,普遍进行修剪,落叶乔木2次以上,灌木4次以上。乔木和灌木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形成观赏效果。均衡树势、美化树型,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及时采取必要的防寒防晒防风措施,保持乔灌木生长环境良好,注重美观,树木无死树、枯枝,如出现苗木死亡的情况,由乙方负责及时补植,不进行补植的苗木根据相关部门办理批价手续,根据批价金额进行扣费。

3.2.7 冬季养护

对过冬树木刷白保暖,刷白高度不低于1米。

3.2.8 其他服务

3.2.8.1负责为学校重大活动提供相关绿植美化服务。

3.2.8.2负责绿化养护范围内的垃圾清理,保证干净整洁。

4.设施设备与工程零活维修维护及搬运服务

4.1.服务内容

4.1.1 电力设施:日光灯管、地灯、开关、空开、插座、排风扇、低压配电箱柜、射灯、疏散急灯、紫外线灯、电开水炉及空调电缆、电表、控制设备配件维修与更换;局部线路的拆换、更新,定时器等的调节与维修等;

4.1.2 水暖管件设施:电开水炉、洗手盆、各类水池、延时阀、水嘴、感应水嘴、地漏,卫生间,暖气及供热管路、自来水管路;

4.1.3 木工设施:门、窗、门吸、闭门器、窗帘杆、窗帘轨道、消防箱、椅凳、桌子、锁、天花板、门牌、宣传牌等;

4.1.4 负责以上设施、设备及管道井、强弱电井、设备层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巡查工作(包括加油、调节、调试、疏通、清洗、更换易损件等)。所有学校办公家具、转椅、橱柜的维修。不包学校与他方签订维保协议的设备项目(故障时需进行应急处理);

4.1.5 零星修补楼内外地面面层。拆换五金配件、拆换门锁、更换玻璃、窗纱、刷油漆等;

4.1.6 小型安装、制作等工作(包括更换、疏通、电路、拆装、保温、上下水安装等);

4.1.7 小型搬运、抢修、排污、防水处理等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4.2.服务标准

4.2.1 电工工作要求:

4.2.1.1 学校及集体宿舍配电柜每月巡查一次,检查各电气元件、仪表是否正常,线缆、接头有无发热,每半年除尘、保养一次,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1.2 学校及集体宿舍配电箱、开关箱、插座箱每月巡查一次,检查箱内开关、仪表、线路运行是否正常,压线是否紧固,每半年除尘、保养一次,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1.3 学校及集体宿舍电开水炉、饮水机的维修、维护、保养,定期除垢一次;

4.2.1.4 学校各区域及集体宿舍室内照明设施、电源插座、风扇、排风设施、应急灯、疏散灯、紫外线灯、灭蝇灯等及线路维护、维修更换、安装(不含新建改造工程安装),每月巡查一次(特殊区域及公共区域每周一次);

4.2.1.5 学校及集体宿舍室外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更换、安装,学校室外照明设施定期巡查;

4.2.1.6 学校及学生宿舍新增加用电设备时,按照技术要求提供电源(新建、改造工程、大型设备除外);

4.2.2.7 学校及学生宿舍外协施工单位提供临时用电,并监督用电安全。

4.2.2 管道、木工工作要求

4.2.2.1 管道井、设备层每月巡查一次,每年保养一次,检查管道设施运行及维护保养;

4.2.2.2 对公共区、重点区域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制定巡查计划,每周全面巡视一次,其它区域每月全面巡视一次,每年保养一次,并作有记录并汇总分析;特殊时期,根据学校要求进行巡查(如创城等)。

4.2.3 工程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能够满足学校实际需要。

4.2.4 搬运及安装要求

4.2.4.1 能够按照采购人需求,将所需设施设备及物品搬运至指定地点,并能够确保搬运物品正常使用及运行。

4.2.4.2 免费提供搬运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

5.保安服务

5.1.服务内容

负责校区安保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卫执勤、校园治安秩序维护、校园安全巡查及校园隐患排查等。

5.2.服务标准

5.2.1 资质要求

5.2.1.1 切实维护学校与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2.1.2 管理坚持原则,缜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

5.2.1.3 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礼有节,能较好为校区提供优质的保安服务,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维护和保障校园及周边安全与稳定。

5.2.1.4 供应商为其保安人员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关系,并为期保安人员办理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各项保险及社会保险。

5.2.1.5 保安人员应听从所服务的学校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全面负责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并虚心接受校方的指导和建议;保安人员的内部管理、训练由保安公司自行负责。

5.2.1.6 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应恪守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尽心尽责完成校方赋予职责和使命,有效预防和制止非安全因素的发生。

5.2.1.7 保安人员因脱岗、睡岗、监守自盗、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不予制止、布防不合理等因素而造成校方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应负的民事责任;即使校方在对乙方的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忽,也不能免除乙方的民事责任。

5.2.1.8 保安人员出现脱岗、睡岗、监守自盗、擅离职守、消极怠工、违反校方纪律等不称职行为,校方有权提出撤换要求,安保公司应在接到撤换要求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调换。

5.2.2 服务要求:

5.2.2.1 人员要求

① 配备专职保安员必须全部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正规化培训,应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专业保安队伍;保安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要熟知学校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②派驻校园的所有保安人员必须具有保安上岗证;无不良爱好,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年龄58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相貌端正;安保工作中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③所有安保人员必须遵守派驻公司和学校的双重管理,以维护校园利益为先,积极主动做好校园安保工作。

5.2.2.2 保安服务管理范围、主要职责及服务方式

①做好门卫执勤工作。协助学校做好门卫接待,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的验证、登记手续,维护校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②负责维护学校指定场所的工作、教学区域的治安秩序,确保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

③巡视工作场所内的治安状况,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等治安防范措施;在处理校园突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和自然灾害事故时,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和所属公安机关保护发案现场和维护发案现场秩序;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④负责对指定区域内的治安隐患,及时向所工作单位提出防护建议和整改意见,也可提供安全防范咨询服务。以及应校园的进一步要求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设计、安装、保养、维护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保安装置的技术服务。

⑤ 依照学校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如大、小型活动与会务工作的安全保障,校园内临时性的应急处置工作。

⑥ 履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6.相关管理要求

6.1 中标方负责采购方指定区域内的相关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设有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各服务项目的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管理人员需具备三年以上,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

6.2 中标方按照采购方要求配齐专业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所有保洁人员应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统一着装(不准穿拖鞋及带铁钉鞋上岗)、佩戴标识、文明用语、规范服务。

6.3 中标方所有人员在采购方校区内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合同按标准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6.4 提供的相关设备、物品、材料等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保证服务质量。要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做好服务工作,如给学校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5 中标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自身设备事故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负责。

6.6 学校有权对中标方服务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6.1 凡在上级各类检查中服务不达标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6.2 服务人员未能积极配合,影响或妨碍正常教学和办公秩序的;

6.6.3 从业人员严禁擅自夹带学校区域内的各类物品或出售学校区域内废弃物的,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6.4 中标方不准在楼内使用电器取暖、烧水、热做食物。服务人员如发现楼内有电器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使用单位管理办公室。

6.6.5 学校提供服务人员办公和存放物料的场所,无偿提供水、电,以保证其正常作业。中标方负责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如水、电等严格管理,学校负责监管。

6.6.6 若中标方在所负责的工作范围不能达到要求,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扣除费用总额的1%给予处罚。

6.6.7 中标方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学校工作期间,其自身安全或给学校师生员工造成人身伤害,均由中标方公司负责。

6.7 中标方在进行保洁服务过程中要节约水电,对采购方提供的物品要爱护,保证不丢不损、损坏要赔偿,服务人员所捡拾的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如:塑料瓶、纸、纸箱等)不准任何个人随意携带出校,也不得随意堆放,由中标方集中统一处理。

6.8 中标方所用员工工资不得低于阜新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所聘用员工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6.9 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方需向采购方提交岗位划分及人员配备情况说明材料。

7.费用组成:

1)人工费用:★中标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中标人应在劳动社保部门和保险机构办理为员工按不低于阜新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交纳“五险”。全部员工须符合阜新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按月发放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员工工资。中标人应该承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伤、社保、劳保福利等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中标明的各岗位人员因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产生的加班,工会经费、通勤费、住宿补助费、餐费、加班费、服装费等相关费用需含在报价总价中,不再另行追加。

2)耗材费用:是指日常服务保障中产生的原材料费用,包括,维修保养材料费、日常保洁工作中产生的费用,如,消毒桶、玻璃清洗剂、PVC打蜡蜡水、不锈钢油、各类工具车、垃圾篓、喷壶、消毒桶、分颜色拖布、尘推、小桌抹布等。

3)用于服务保障过程中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类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4)管理佣金。

5)税金。

       
合同履行期限:确定中标后签订一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一年合同到期后可续签二年期合同,每年期合同内容与合同价款不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4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须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之外,还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间自解密开始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6、磋商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36号
联系方式: 王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 0418-*******
邮箱地址: fxggzycgb001@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艾明
电 话: 0418-*******

标签: 高西校区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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