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RSZZ-2023-CG10)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
一招标条件
本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私有资金330.2万元,招标人为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供应商资格
条件: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
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
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
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
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
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拟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
(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
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
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士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
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
械类或综合类。)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无在建工程。
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7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8日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24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4
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到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
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购买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七其他
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
公司新建厂房项目委托代理编号:RSZZ-2023CG-10)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电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RSZ2-2023-CG-10
3.工期:45天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3302078.79元
6.采购项目的采购清单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104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
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
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
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电子凭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木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
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
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拟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
(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
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
不少干1人专职安伞员不少干1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伞管理的专职安全员:
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
械类或综合类。)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无在建工程。
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木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木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双休日及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木和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刘宇培
电话:0731-22331006
电子邮件:271765201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G盖章)
9
3010400
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