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公益艺术培训汇报展演展览系列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公益艺术培训汇报展演展览系列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公益艺术培训课程深受市民喜爱,为做好文化传播,丰富龙岗区居民文化生活,龙岗区文化馆拟委托举办2023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公益艺术培训汇报展演展览系列活动,包括5场展演和1场展览,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公益艺术培训汇报展演展览系列活动。
2.项目经费:35万元。
3.项目时间:2023年12月(待定)。
4.项目说明:2023年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公益艺术培训汇报展演展览系列活动,包括5场展演和1场展览。5场文艺展演费用共30万元,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共5万元。
5.活动地点:暂定龙岗区文化馆四楼小剧场、龙岗区文化馆二楼艺术展厅。
(二)项目要求
1.区文化馆总分馆公益艺术培训汇报展演:在龙岗区文化馆总馆开展5场文艺演出,节目内容要求健康向上,传递时代正能量,每支队伍表演时间3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60分钟。项目费用包含5场文艺演出的整体方案策划、舞美设计、舞台整体搭建、灯光音响租赁及现场操控、宣传费(节目单设计制作、场外活动背景板、活动海报、媒体宣传)、演出导演费、节目主持人费用、现场直播及视频后期制作费、工作人员餐费及饮用水费用。
2.美术书法摄影师生作品汇报展:需要制作两个背景板,背景喷绘、印刷及制作安装、展厅布置和撤展、物料运输。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需要包含作品装裱费用(100幅)、宣传物料费用、“十佳作品”奖品及证书费用、作品搬运(含来回)、布展费(含撤展)等。
二、申办资质条件
(一)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具备本服务所需的资质;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信誉良好,近三年来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馆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无须提交相关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须有为政府部门策划承办过文化艺术类项目经验(需提供项目承办合同复印件),1次承办经验为必要条件,1次以上经验可作为加分因素。
三、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10月23日18点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我馆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服务经验、团队实力等方面全面评审,经报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并公布承办单位。中标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该项目。
六、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情况介绍及单位简介;
3.报价详细构成(加盖公章);
4.服务经验(承办同类项目相关合同扫描件等);
5.团队人员构成;
6.项目方案;
7.诚信承诺函(加盖公章);
8.保障活动安全的相关方案材料;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序(盖章原件两套、原件复印件三套共五套)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
七、投标地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B区313办公室,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5-********。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0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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