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青岛分公司莱西市南部新城国际招商中心一期工程11#楼及室外工程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服务采购

十七冶青岛分公司莱西市南部新城国际招商中心一期工程11#楼及室外工程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服务采购

十七冶青岛分公司莱西市南部新城国际招商中心一期工程11#楼及室外工程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七冶青岛分公司莱西市南部新城国际招商中心一期工程11#楼及室外工程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施工升降机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莱西市南部新城国际招商中心一期工程11#楼及室外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255亩,位于莱西市姜山镇躬仁路以北,纬十一路以南,杭州路以东,规划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11#楼总建筑面积*****.93平方米,其中地上18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施工升降机1台,型号:SC200/200暂定提升高度:90米。

1.2工程建设地点:山东省莱西市姜山镇。

1.3暂定租赁期:12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

(2)需具有租赁、安拆、维保、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一体化专业单位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 %);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施工升降机和施工升降机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6)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7)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2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青岛分公司莱西项目施工升降机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1024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联系人:王星宇 电 话:157*****076

招 标 部 门: 十七冶青岛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87号4号楼4层十七冶

联系人:王旭光 电 话:193 5321 6925

时 间: 2023 年10月 17日


标签: 施工升降机租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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