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栟茶运河如海运河-东姜黄河、丁堡河-滩河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海安市栟茶运河如海运河-东姜黄河、丁堡河-滩河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安市栟茶运河(如海运河-东姜黄河、丁堡河-滩河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水利厅立项实施,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投资计划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海安市境内。

2.2 工程简介: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抓紧开展2024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水计函〔2023〕16号)文件,栟茶运河(如海运河-东姜黄河、丁堡河-滩河段)整治工程已入选2024年拟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清单。栟茶运河(如海运河-东姜黄河、丁堡河-滩河段)整治工程拟实施的主要工程内容为疏浚河道约15.7公里,新建护岸约38.21公里,同时对河道沿线老旧配套建筑物进行更新改造,沿河两岸岸坡绿化等。总投资约1.7亿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审批修改、招标设计(施工招标技术要求编制及配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后修改、施工过程服务与配合)、以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等各阶段的勘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航道条件影响评价及通航安全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咨询、监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需满足审批要求。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4 勘察设计周期

(1)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供招标人上报审批;(2)通过初步设计审查会之日起1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工程初步设计得到上级批复起15天内提交工程的招标设计(含图纸、带编码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编制)及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技术文件;

(4)年度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发布后10天内提交对应工程的施工图全部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6)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

(7)前置要件专题报告的提交时间:满足项目报批和工程开工及竣工需要。

勘察设计人由于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10‰,误期罚款总额不超过该阶段设计费的20%;延误超过30天时,发包人可以中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下列a、b两项资质: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含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主持或参加(主要参加人员)单项工程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必须含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业绩。

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0)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7月至*****年9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组建单位不超过2家,且以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8.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此期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下载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段内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上述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7.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0)项规定

8.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9.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10.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 评标基准费率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勘测设计费和相关前置要件专题报告编制费*100%)。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15分,并以此为基数,每降低1%,在15分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8.4 分值构成

A 投标报价:20分;

B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部分:22分

C 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部分:50分

D其他因素:8分;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8.5(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固定费率的报价方式,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勘测设计费和相关前置要件专题报告编制费*100%)。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15分,并以此为基数,每降低1%,在15分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20分

8.5(2)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部分(22分)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最高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1分

项目负责人素质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得1分。

2.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每有1项单项概算批复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河道整治(必须含初步设计阶段)设计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得2分。作为非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但每参与1项单项概算批复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业绩得1分。本项累计不超过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初设的批复文件,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

6分

技术负责人素质

1.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每有1项单项概算批复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得2分,作为非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但每参与1项单项概算批复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得1分,本项累计不超过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初设的批复文件,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

2.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得0.5分,否则不得分。

3.具有水利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3分

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素质

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地质、水工、规划、造价、岩土、水保等专业),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总分6分;以上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人1分,最高得6分;

备注: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提供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考虑。必须提供人员职称等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

12分

8.5(3)

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部分 (50分)

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准确理解本项目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对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最高可得15分。

15分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对本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可得13分。

13分

方案优化比较

对工程项目的多方案比选,所推荐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最高可得12分。

12分

采用规范的合理性

拟采用的勘测设计规范准确、合理、全面,得2分,其余适当扣分。

2分

工程造价控 制 措 施及预期效果

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得2 分。

2分

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

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得2分。

2分

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2 分。

2分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有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和承诺,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的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2分

8.5(4)

其他评分因素

(8分)

信用等级

按照“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的通知”执行。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2023年07月11日公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4分

财务状况

最近三年连续盈利2分,未连续盈利但累计盈利1分,其它不得分。新办企业给基础分值1分。

2分

认证、管理体系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2分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

①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②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③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联系人:秦兴国 电话:180*****34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 编 :******

联系人:丁朋惠

电话:0513-********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建行海安支行

账号:320*****136*********

12. 备注

2023年10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工程 勘察设计 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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