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防灾及相关配套工程(第三批)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防灾及相关配套工程(第三批)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防灾及相关配套工程(第三批)物资设备采购 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9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局石济客专引入石家庄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济客专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济客专石家庄枢纽项目部 。本项目部分物资设备由于在公开招标时流标,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起自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河北省衡水市、沧州市、山东省德州市,至济南市。线路全长323.112km,共设11个车站,包括2个客运站,分别为石家庄(京石工程)、济南东客站;9个中间站,分别为石家庄东、藁城南、辛集南、衡水北、景州、德州东、平原东、禹城东、齐河;3个线路所。本项目石济客专公司单元范围为改D2K19+909.43(不含)至D2K428+905.14及德州南联络线、济西联络线改XLDK402+267.24~改XLDK409+846.6和改XLDK409+846.6~改XLDK413+535.43。本项目北京铁路局代建里程范围:DK2+900至改D2K19+909.43,长度17.014km,包括石济客专引入北京客专调度所及石家庄枢纽工程、石德线改建的站后“四电”相关配套工程等。其中正线主要技术标准为铁路等级:客运专线;正线数目:双线;设计列车最高行驶速度:2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4000米,个别地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大坡度:2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项目建设工期21个月,于2015年6月1日开工,2017年2月28日前竣工(不含静态验收、全线联调联试、安全评估及试运行)。
(二)、采购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防灾及相关配套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资格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谈判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2-2014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5)、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2.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 《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防灾及相关配套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2.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代理商外,其余均可接受代理商参与;本次采购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16 年1月8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
3.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1月6日至 2016 年1月8 日,每日8:30 时至16: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如下),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投标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3.3已于2015年12 月31日至2016年1月5 日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需再次购买谈判文件。请于 2016年 1月8 日16:00时前将《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 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新的电子版谈判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3.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收取,标书款请电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3.5有关谈判文件的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发布。
4.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 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月12日 9时 00 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420。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济客专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 (牵头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济客专石家庄枢纽项目部
地 址: 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河道10号
邮 编: 053000
联 系 人: 刘万荣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eebsjkzwzb@163.com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平静
传 真:***-********
电子邮箱:eebkzzb@126.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济客专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牵头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济客专石家庄枢纽项目部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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