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清单
金寨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清单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测评指标与考察点 | 问题明细 | 扣分 | 整改情况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10 | ①2021年至今未梳理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本栏目不高于及格分,然后再计算如下分值②全面公开本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含代县区政府起草的和本部门印发的);③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部门文件不得与上级文件混杂④规范性文件提供WORD和PDF文本下载功能;提供政策咨询渠道和电话。⑤规范性文件与解读一一对应(18年之后需解读)⑥其他文件鼓励配套解读,其他文件全部未配套解读的,扣除其他文件分值的一半,若有一件解读,就可不扣分)⑦规范性文件涵盖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规范性文件与解读链通,方便对照阅读。⑧发现规范性文件未按照规范格式调整的,例如正文字体不规范、下载版本不规范的,每件扣2分;其他文件未公开去公章文字版 的,每件扣2分(考核2023年之后) | “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下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与“ 金寨县行政审批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中信息公开不一致; “【规范性文件】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有效)”源数据部分成文日期与文件落款时间不一致,网页版及下载版本发布单位与落款时间未居中对齐,下载版本偶数页页码位置不对,偶数页页码应在页脚左侧; “【规范性文件】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审批”工作的通知(有效)”未关联政策解读,网页版附件2表格未设置段落居中对齐,下载版附件4备注部分前后字体格式不一致; “【规范性文件】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有效)”未关联政策解读,网页版发布单位与落款时间未居中对齐,下载版附件文字排版不规范; “【规范性文件】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效)”未关联政策解读,网页版发布单位与落款时间未居中对齐,附件流程图覆盖部分文字,“金寨县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踏勘情况报告单”未设置段落居中对齐,下载版本第6-8页,页眉页脚格式不规范; “【规范性文件】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效)”未关联政策解读,网页版发布单位与落款时间未居中对齐,下载版本中正文标题后未设置1行空行; “关于明确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的通知”源数据部分成文日期与文件落款时间不一致,网页版未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2〕22号)要求调整,未提供Word及PDF文本下载功能; “其他文件”栏目下部分政策文件源数据部分成文日期与文件落款时间不一致,如:“关于印发《金寨县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 | 10 | 已整改 |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8 | 考察点: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①决策草案、②决策依据,③意见征集时间、④反馈渠道,包含信件、电话、邮箱⑤文件起草说明。⑥2021年至今未征求意见的,不得分。⑦2022年开始未进入意见征集库征求意见的,不算为意见征集。 | “关于征求《金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意见的通知”缺少决策依据; 栏目下部分意见征集信息未与意见反馈信息互相关联,如:“关于征求《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审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7 | 已整改 |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1 | 考察点:①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解表;②办理答复。(未发布且未说明的不得分)。本年度无任务的得分率80% | 2023年无主办人大代表建议 | 0.2 | 已整改 |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1 | 考察点: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①设置、②职能、③办公地址和科室门牌号(或精准的楼层信息)、④办公时间、⑤联系方式、⑥负责人姓名等。(本年度发现一条信息未更新的扣0.5分;全部未更新的不得分) | “金寨县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股”“金寨县行政审批局数据资源股”负责人,“金寨县行政审批局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办公地点与“金寨县政府对外联系电话查询专栏”中对应信息公开不一致 | 0.5 | 已整改 | |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2 | 考察点:①公共服务清单,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栏目下存在往年已失效清单,建议及时清理 | 0.4 | 已整改 | ||
监督 保障 | 公开制度 | 2 | 考察点:①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④政务舆情回应制度、⑤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⑥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⑧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⑩政策解读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考评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相关制度。(参照市级新修订的制度执行,不强制要求全部更新)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设置不规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栏目下存在本单位制度文件 | 1 | 已整改 |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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