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护栏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护栏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护栏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护栏提升改造(一期)工程
2.2 招标编号:GSZ-2023-230
2.3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厦门市
2.4 项目规模: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2276+099-2312+637中分带护栏或路侧护栏进行提升改造,具体数量根据设计文件。主要工程:标志、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含暂列金*******元)。
2.5 项目的计划服务期限:施工计划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底,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1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编号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
J1 K2276+099-K2312+637 36 (1)标志:由于护栏改造导致的标志拆除和重新恢复,如原附着在护栏上的桥名标志、线形诱导标、百米牌等;
(2)护栏:包括路基、小桥、通道、涵洞、路段的波形梁护栏改造,波形梁护栏与桥梁护栏的过渡段改造,主线护栏与匝道护栏过渡改造。本次项目不包括大中桥梁和路基段混凝土护栏的改造;
(3)轮廓标;
(4)防眩设施:防眩板和防眩网。 截止至2023年12月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养护从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从业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若多个专业类别同时招标时,由投标人在投递投标文件前选择确定参投的专业类别;若同一专业类别存在多个标段招标时,则通过现场随机摇号确定所要参投的具体标段。在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从业单位及主要人员信用考核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相应类别项目招标时只能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通过现场随机摇号确定所要参投的具体标段。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同一施工标段范围内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服务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不得为同一法人或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8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sean@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3230
4.2 招标资料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应为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 月 9日 9 时30 分 00 秒,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含信用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fw.fujian.gov.cn/)、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ygcg.fjcqjy.com/)、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s://www.fjgsgl.com)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港头路333号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0592-*******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8*****289

监督单位: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
监督电话:0592-*******

2023 年 10 月 17 日

标签: 工程招标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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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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