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站事业部重庆货站后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货站事业部重庆货站后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货站事业部重庆货站后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
货站事业部重庆货站后勤维保服务采购
建项编号:HZSYB(CQ)-E-2023-0008
二、采购地点:
货站事业部重庆货站
三、采购需求:
(一)本次采购确定的中选供应商将作为国货航股份货站事业部重庆货站后勤维修保障服务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需为重庆货站提供所属工作区域(货站办公楼、国内、国际进出港库房)的后勤维保服务,包括水电维修、电器、五金、建材代购维保服务;
(三)供应商在提供维保服务前,应熟悉货站所有电器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安装地点、线路布局、工作原理及安全运行要求;
(四)供应商必须为货站提供具有合格资质的人员开展维保服务项目,自备工具,并对整个维保项目的安全负责。在整个服务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庆货站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五)供应商为货站提供电器、五金、建材的代购服务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不高于市场行情的报价供货站参考,待货站确认报价后进行代购;
(六)在维保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施,不得随意更改相关的设置,如遇必须拆卸或更改位置的维保项目时,必须征得货站同意后在开展相关的维保服务;
(七)部分常用代购材料价格清单;(详见附件,注:此清单内所表明的品牌及价格供应商报价后维修均按此清单执行,如更换材料不在此清单内或供应商需更换品牌必须提前告知货站,货站同意后方可执行。);
(八)供应商必须配合货站对维修相关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才可进行维修作业;
(九)因维修场地的特殊性,维修人员需考取机场集团所要求的相关证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如中选供应商相关维修人员参加机场相关证件考试中两次未通过,我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必须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经营资质,维修人员必需持有劳动局颁发的电工资质证等维修所需的相关证件;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使用评价;
(四)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完税证明材料;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八)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报名材料:
(一)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四)独立签订合同及承担民事责任,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的声明;
(五)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六)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完税证明材料;
(七)所有报名材料,每一页须加盖公章。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本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于2023年 10月24日前将报名材料密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江北国际机场重庆航空口岸联检综合楼10楼1018室,综合管理室王先生收,电话:023-********,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七、公示期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电话:023-********
九、其他: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与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公司不承担责任。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当事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标签: 后勤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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