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2023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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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2023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FZB-2023-04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2023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2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FZB-2023-041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2023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5962万元 最高限价:65.596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之内完成所有人员的量体工作,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付全部产品(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9:3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7日到 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27层 方式:请经办人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 2527 号瑞湾开元名都酒店27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 2527 号瑞湾开元名都酒店27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9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万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 联系方式:022-********-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威 电 话:022-********-80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万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
标签: 辅警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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