镍制精馏塔采购公告
镍制精馏塔采购公告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镍制精馏塔-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本采购项目镍制精馏塔已由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
序号 | 物料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镍制精馏塔 | 按图加工,图号:****** | 套 | 1 |
2.2 交货期限:2023年11月30日前。
2.3 交货地点:乐山市金口河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图纸要求。
2.5 主要技术特性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其他要求:无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或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
3.5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区辅楼210室_。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xjjszh.org.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佛光东路800号
邮编:******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35*****965
电子邮件:*********@qq.com
标签: 精馏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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