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等税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等税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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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等税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10-17 17:03: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10-18 09:0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10-20 17:3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等税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等税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JCG-A8-NMDX2023-3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近年来,我公司涉及内外部的审计检查次数较为频繁,尤其突出的是税务机关方面的检查,为了减少降低税务风险,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保证会计年度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保证资产损失扣除的有效性,现开展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服务采购工作。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采购1个服务商,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包括13家分公司和区公司本部)、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包括13家分公司和区公司本部)、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开发建设运营部、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共34家单位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及税务自查等进行服务。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采购预算:不含税23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确定1名中选人。

本项目涉及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管理、调研咨询服务(评估产品编码CP*****)。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3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3)参选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前一日止至少1份合同含税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企业所得税鉴证类)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4)参选人不得存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8日9:00至2023年10月20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文件费。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 。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赛罕西街6号

邮编:******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 0471-*******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编: ******

联 系 人:云娜、杨汭子、景志清、郭宇宁

电话:150*****976

电子邮件:yunna.zgtj@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1017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等税务服务项目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等税务服务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等税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等税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JCG-A8-NMDX2023-3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近年来,我公司涉及内外部的审计检查次数较为频繁,尤其突出的是税务机关方面的检查,为了减少降低税务风险,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保证会计年度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保证资产损失扣除的有效性,现开展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服务采购工作。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采购1个服务商,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包括13家分公司和区公司本部)、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包括13家分公司和区公司本部)、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开发建设运营部、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共34家单位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及税务自查等进行服务。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采购预算:不含税23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确定1名中选人。

本项目涉及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管理、调研咨询服务(评估产品编码CP*****)。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3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3)参选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前一日止至少1份合同含税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企业所得税鉴证类)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4)参选人不得存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8日9:00至2023年10月20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文件费。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 。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赛罕西街6号

邮编:******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 0471-*******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编: ******

联 系 人:云娜、杨汭子、景志清、郭宇宁

电话:150*****976

电子邮件:yunna.zgtj@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1017


1 比选公告.pdf 招标公告2023-10-17
,内蒙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扣除鉴证 汇算清缴 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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