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海宁尖山化工园区污水分质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公示
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海宁尖山化工园区污水分质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海宁尖山化工园区污水分质提升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9-******-04-01-******、2307-******-04-01-******,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 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位于:尖山新区金牛路39号。本项目对现有尖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新增2.5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主要建设单元有:调节水解池改造、初沉池改造、2.5 万吨/天改良 AAO 反应沉淀一体化工艺改造、絮凝池重建、新建气浮池、新建滤布滤池等,其中:新建变配电间与鼓风机房675平方米、加药间405平方米。
2.1.2尖山化工园区污水分质提升改造项目位于:尖山新区金牛路39号。本项目对现有尖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形成1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包含全套污水、污泥处理、除臭等设施,其中:配电房及鼓风机房建筑面积为675平方米,加药间建筑面积为405平方米。
2.1.3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约5869.5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4900万元;尖山化工园区污水分质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约8517.1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59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项目方案设计(含修改)、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修改)、概算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以及前期协调、配合招标人手续办理(设计优化、消防、网上审图等)、施工图设计;施工期咨询服务等;具体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遇到特殊专业须委托专业设计单位的,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施工图设计阶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施、结施、强电、水施、消防、室外附属、景观绿化、标识标线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
施工期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竣工图纸配合工作、配合审计等相关服务。
2.3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 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5)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收到审查回复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2.4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上述①、②、③满足其一即可)。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浙江省外单位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相关证明资料;
3.5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污水厂项目设计业绩1个及以上(要求日污水处理量为1万吨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性质、日污水处理量等内容。)
3.6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时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自主登记。期间于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前往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三楼代理部)领取相关材料。
4.2 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领取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企业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7)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相关证明资料。
4.3 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
4.2招标文件、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书等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金牛路39号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三楼
联 系 人:俞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2023年 10 月 17 日
标签: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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