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摄影系统(重新)招标公告

DR摄影系统(重新)招标公告

DR摄影系统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门源回族自治县青石咀镇中心卫生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DR摄影系统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DR摄影系统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

深圳振东公招(货物)2015-39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65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若非生产厂家须提供“DR摄影系统”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

5、投标人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1月7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若网上购买,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50元/套)。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沈捷

电话:****-*******

电子邮箱:********62@qq.com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6年1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门源回族自治县青石咀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门源回族自治县青石咀镇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杨小清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szzd0971@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南山路东支行

收款人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0319

其他事项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门源县财政局财监科

联系电话:****-*******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6年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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