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琴台音乐节地铁宣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第十二届琴台音乐节地铁宣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第十二届琴台音乐节地铁宣传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第十二届琴台音乐节地铁宣传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地铁站内灯箱广告发布及上下刊服务
供应商负责第十二届琴台音乐节期间在地铁2号线、6号线中的江汉路站,洪山广场站,中南路站,循礼门,琴台路站,光谷广场站等核心站点发布主题灯箱广告30个,并负责此30个灯箱广告的宣传海报制作及上下刊服务和维护工作,形成“全城乐动,全城参与”的浓厚氛围。
地铁灯箱广告成品尺寸为:3.29*1.56M,见光尺寸为:3.25*1.44M;其中江汉路站内须为三连封灯箱并布设主题氛围;所有地铁站内灯箱广告需为站厅或通道灯箱。
灯箱广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26日;
(二)协调江汉路站,洪山广场站内2个主题打卡外展点的布置陈展报批服务及维护工作。陈展时间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2月3日。
三、项目预算
10万元以内
四、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五、参与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供应商需具有具有广告发布、广告设计制作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资质。
5. 供应商需具有武汉地铁2号线,6号线广告发布授权资质证明文件。
六、参与时间、要求及办法
供应商自即日起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按相关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地铁广告宣传方案、报价清单等材料一式两份,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密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10:00。
七、供应商确定办法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按增值服务金额数量、供应商服务能力及以往服务经验择优确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超宇
联系方式:027-********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29号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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