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等设备招标公告
电脑等设备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海盐县人事局的委托,就海盐县人事局电脑等设备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招标编号:盐招服(2005)B45
二、招标项目名称:电脑等设备。
四、报价书投送时间10月21日上午9:30时前,送达海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武原镇枣园东路100号),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五、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
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政府采购报价清单》的有关栏目。
七、报价单写明报价单价、总价;报价包含运费,安装费。
八、投标报价书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九、交货地点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十、投标书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于工程验收合格三个月后退回(退回时须由该产品供应商出具收款凭证)。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二、合同签定:自“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7日内,由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定合同;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提供货物。
十三、投标书的组成:
1、 政府采购报价书封面
2、投标函;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采购货物报价清单;
6、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
十四、成交评定办法:
(1) 资格性检查,对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确定成交候选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且企业信誉、售后承诺、交货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均符合要求的,在相等条件下以合理低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五、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报价无效;给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并禁止其一年内参加海盐县招投标中心的采购活动。
1、弄虚作假,隐瞒报价真实情况或故意进行无效报价;
2、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抬高报价或压低报价;
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
十六、供应商所交的规格、配置、质量、数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单位有权拒收设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货物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招标中心有权不退还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十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八、本招标文件由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投标保证金汇至: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
海盐中行开发区分理处
帐号:****************01
附:1、采购货物报价清单;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授权书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
2005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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