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林甸县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林甸县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000G231*****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甸县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林发改发【2021】147号文件、初步设计已由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林发改发【2023】12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交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黑龙江琮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甸县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
2.2建设地点:林甸县西街雨天物流西侧150米路北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72.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677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大型肇事车辆停车场*****平方米、小型肇事车辆停车场*****平方米、危险化学品车停车场1000平方米、社会车辆停车场*****平方米、执法指挥车辆停车场3000平方米。);综合楼1个建筑面积2437.44平方米(包括冷库、洗车、汽修、餐厅、厨房、休息间、办公室);保暖库1个建筑面积4477.94平方米(包括暖库及设备保管);危险品库1个建筑面积101.61平方米;附属设备用房2个(1#附属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77.77平方米,2#附属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60.65平方米);门卫1个建筑面积16.6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计346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控 制 价:********.1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07月至2023年0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本项目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资料员外)进行实名制管理。
注: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件及养老保险证明,其他人员仅需填报“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和“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承诺书”,无需提供相关证件,且配置表和承诺书中的人员配置须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
3.5.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18日00时00分至 2023 年 10 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14日 09 时 0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3 年11月14日 09 时 00 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工程量清单后缀名为.hljtbx。电子投标工具参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交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西郊路北(职教中心西侧)
联 系 人:巩先生
电 话:156*****6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琮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路6-6号3层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0451-********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论投诉单位: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9-*******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公共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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