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生产区域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ZPMCNH
上海振华/生产区域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ZPMCNH
项目编号: ZPMC(NH)-ZB2023-0... | 项目名称: 生产区域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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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上海振华/生产区域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ZPMC(NH)-ZB2023-09-138) 公告内容: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就生产区域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招标运行工作小组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招标运行工作小组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NH)-ZB2023-09-138 2.项目内容:生产区域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施工工期:60历日 (2)工作内容:技术部分包括了监控网络布控方案设计;设备部分包含了前端的摄像机及配套产品、中端的传输系统(光纤网线等)、后端的控制存储系统。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监控建设安装相应的安防资质,提供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施工案例证明3例以上; (5)具有海康威视品牌的专业代理资质,在上海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或在收到招标方报修通知2小时内可到达维修点;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6)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ISO 900*****145001或其他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海康威视品牌代理商、经销商或服务商等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无授权贸易商需要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5)。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我司现在对所有供应商进行统一管理,请各潜在意向单位到供应商管理系统(网站地址:https://srm.zpmc.com/)或我司官网底部接口登录并进行注册登记。见下图: 1.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 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5日下午16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汇技路298号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省伟 报名邮箱:wangshengwei@zpmc.com ; 电话:187*****235;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招标中心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保险回单扫描后发给到wangshengwei@zpmc.com的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惠南支行 税 号:913*****756*****XM 帐 号: 038*****040******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招标运行工作小组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九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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