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泥消化干化系统设备安装及附属构建筑物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泥消化干化系统设备安装及附属构建筑物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泥消化干化系统

设备安装及附属构建筑物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TC-GC-2015-5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2012]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市财政投资和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21.36%,市财政投资和单位自筹78.64%,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污泥消化干化系统设备安装及附属构建筑物土建工程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东侧、贾鲁河南岸。

2.3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99002.57万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0万吨、污泥干化200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续建污水处理厂1座,以及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

2.4 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消化池控制室、门卫室、回用水送水泵房扩建、脱硫装置间、火炬基础、除臭设备基础、沼气柜基础、污泥临时堆棚等土建工程;消化干化系统所有构建筑物工艺管道、设备、电气、自控的安装工程及总图管线、道路、厂区照明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合同估算价:约3050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报名时所报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在资格审查(如有)、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3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自2009年以来施工过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3.4信誉:

(1)投标人具有单位住所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3)201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或虽有但无败诉的相关证明材料)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3.5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2、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申请报名

4.1 请申请人于2016年 01 08 日至2016年 01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郑州市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

4.2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3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关系)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5)拟选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6)企业及拟选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项业绩无效,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7)2012、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具有单位住所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信誉要求中投标人所需的承诺。

上述所有证件、材料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以备监督部门核查。

5. 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起5日内,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若资格预审,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 系 人:袁嫣云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玲玲 贾楠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xinhuazhaobiao@126.com

2016年 01 月 07 日






标签: 土建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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