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标段三-招标/资审公告

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标段三-招标/资审公告

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货物(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货物(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大通县景阳镇和长宁镇

(2)规模及招标范围:(1)实现对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泥沙自动测报系统、水质自动测报系统、淤地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时采集、传输、计算、分析,实时掌握小流域内雨情、水情、水土流失情况、以及淤地坝整体的安全状态; (2)利用景阳镇小流域遥感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小流域三维可视化模型,开发构建数字小流域系统; (3)出现紧急异常情况(如大/暴雨等恶劣天气、连续阴雨天气、淤地坝变形、山洪等),系统能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包括声光报警[可选]、系统警示窗及声音报警、监控大屏幕警示窗报警、分级手机短信报警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47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标段三
招标货物(技术服务)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120.0天
服务事项:(1)实现对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泥沙自动测报系统、水质自动测报系统、淤地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时采集、传输、计算、分析,实时掌握小流域内雨情、水情、水土流失情况、以及淤地坝整体的安全状态; (2)利用景阳镇小流域遥感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小流域三维可视化模型,开发构建数字小流域系统; (3)出现紧急异常情况(如大/暴雨等恶劣天气、连续阴雨天气、淤地坝变形、山洪等),系统能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包括声光报警[可选]、系统警示窗及声音报警、监控大屏幕警示窗报警、分级手机短信报警等)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近五年至少独立承担一项智慧化水土保持相关业绩业绩。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47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10月18日0:00时至2023年10月2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7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3号机位(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汇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 49-1 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民和路5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971-*******

电 话:0971-*******

传 真:

传 真:

2023年10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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