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供销合作总社招租公告
仪征市供销合作总社招租公告
仪征市供销合作总社招租公告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 | ||||
出租单位 | 胥浦供销合作社 | |||
项目名称 | 仪征市供销合作总社招租公告 | 项目编号 | YZFCQGF********** | |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2023年10月18日10时00分 至 2023年10月31日16时00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YZFCQGF**********001 | ||
标的名称(坐落) | 真州镇胥浦路128号胥浦供销商场1层局部 | |||
标的状态 | 在租 | 标的面积 | 704.0 平方米 | |
挂牌价 | 15.6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5 年 | |
保证金金额 | 1.56 万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承租押金 | 1.56万元 | |
竞价时间 | 2023-11-01 15:00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招租要求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7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7、租金一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方在每年的前一个月预交给出租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自付;租赁期间,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租金10%的租赁履约保证金。 8、承租人须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承租方不得经营有噪音、棋牌室或其他污染扰民的项目。 9、租赁期自出租人交房之日起算。 10、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承租人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承诺承租期间按照房屋使用要求诚信、合法经营,按合同要求按时交纳房租,不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 (3)、承诺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7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招租方,不要求任何的补偿费用。 (4)、承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 (5)、承诺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 | 请各意向承租方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1、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
保证金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银行转账时务必使用注册帐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 (1)银行转账。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土地产权类专户,帐户:321*****610100*****570,开户行: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2)数字人民币。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土地产权类专户,数字人民币钱包ID:002*****273*****。 (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 2、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退付。 3、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原因逾期或拒绝签订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届时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承租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周泽婷 |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514-********(报名咨询) | 联系人 | 荀女士(报名咨询) |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 |
标签: 社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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