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场飞行训练服务舟山机场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本场飞行训练服务舟山机场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本场飞行训练服务(舟山机场)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本场飞行训练服务(舟山机场)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一、项目名称:本场飞行训练服务(舟山机场)项目 | |
二、项目地点:上海市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为确保上海分公司本场飞行训练工作顺利开展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根据国航《运行手册》中“运行控制”第6.3.3.1章规定: 训练飞行应选择熟悉的航线或机场,其设施应满足适航的要求;机场或航路上的天气条件必须高于训练科目要求的最低天气标准;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满足每年457个起落架次的训练需要。 2.具有A320机型运行保障资质。 3.仅限民用机场。 4.考虑调机成本,以近靠浦东机场为宜。 5.机场净空条件和时刻资源满足训练需要。 6.近3年未发生机场责任原因事故或征候;近2年的空防安全评估未发生被局方列为采取限制运行措施的情况。 7.满足机组必要的食宿、卫生防疫、地面摆渡车辆保障需要。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所选机场须为上海分公司本场飞行训练提供以下机场服务保障: 1.负责飞行区内的安全保障工作,包括负责飞机监护、登机人员的安全检查、本场的消防、救护工作。 2.提供空管、气象方面的服务保障。 3.提供必要的配载平衡数据、舱单的递送服务。 4.提供飞行区内有关飞行保障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客梯车、电源车、牵引车、气源车、除冰车。 5.按照国航要求提供机务保障辅助工具。 6.协调航空油料加注等相关机场服务保障工作。 7.提供训练机组食宿保障,训练期间有专人负责安排车辆接送机组至住宿酒店。 8.卫生防疫满足局方、海关、当地政府最新要求。 五、验收标准: 各方面均符合本场飞行训练要求。 | |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独购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名称: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 | |
六、公示说明 | |
公示期: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23时59分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联系人:韩光旭 | |
联系人电话:021-******** | |
联系人邮箱:ca_shb_cg@163.com | |
八、发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标签: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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