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泗阳县民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2019年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人民路东侧、泰山路南侧的43.750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编号:**********HB0004),建设民康北园项目。该项目红线与庐山路项目红线存在重叠,重叠用地面积为0.894亩(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23)泗阳县不动产第*******号)。为办理庐山路用地手续的公共利益需要,2023年10月12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拟收回土地使用权告知书》,你单位放弃了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条之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收回你单位上述地块面积为0.89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注销相关登记信息。

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申请注销登记,逾期不申请,我局将直接办理注销相关登记信息。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泗阳县人民政府或宿迁市自然资和规划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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